芳橋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陽山村周橋自然村道路提檔升級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芳橋街道陽山村村民委員會,招標代理機構為無錫市嘉朗智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芳橋街道
2.2工程規模 /
2.3結構類型: /
2.4合同估算價:約64.15萬元
2.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 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4、資格審查條件:
①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③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④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⑤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⑥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⑦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③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④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⑤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⑥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⑦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⑨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6.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獲取地點:無錫市嘉朗智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興市龍潭東路189號產教融合園E棟E40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11月 14 日至2025年11月 18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2)獲取招標文件的單位需繳納投標保證金陸仟肆佰元整。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以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形式繳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繳納形式,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參加投標的投標人名稱一致。
繳納保證金賬戶名:無錫市嘉朗智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無錫科技支行
賬號:21910188000185954。
交納投標保證金時備注項目名稱(手寫無效),所有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不計息退還。
(3)資格審查形式:采用資格后審,獲取招標文件者需提供以下蓋章資料,注明聯系人電話和郵箱并裝訂成冊。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人身份證;③投標單位為授權委托人和項目負責人辦理的近一個月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5 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無需提供);④投標保證金;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⑥企業資質證書。
(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4日下午2時00分,地點為:無錫市嘉朗智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興市龍潭東路189號產教融合園E棟E401)。
7.2逾期遞交的或者未遞交至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開標時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2)授權委托書;(3)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和授權委托人近一個月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5 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無需提供);(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5)企業資質證書副本;(6)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書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7)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8)投標保證金證明。
注:(1)以上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并將復印件附于投標文件中,復印件不清晰難以辨識的作廢標處理(所有形式的保證金均需同時提供:1.本票或匯票回執單復印件;2.收款單位票據復印件)。
(2)除上述第(5)、(6)、(7)項可攜帶電子證書外,其他材料需攜帶書面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出席開標會。
8.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9.2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9.3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被鎖定并進入整改期的,自鎖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資質參加本工程投標(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為準)。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標公告在 芳橋街道辦事處網 上發布。
10.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25年11 月14日至 2025 年11月18日,本公告為第1次發布。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芳橋街道陽山村村民委員會
聯系人: 許女士
聯系電話: 0510-87584180
郵編:214200
招標代理機構:無錫市嘉朗智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興市龍潭東路189號產教融合園E棟E401
郵編:214200
聯系人:邵女士
電話:0510-87960801,19224696635
監督部門:宜興市芳橋街道司法所
聯系電話:0510-87580026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