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3〕4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對照執行。
附:《關于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的實施意見》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4日
關于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促進低收入人口共享現代化建設成果,進一步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的實施意見》(錫政辦發〔2022〕1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工作,著眼“前端”,進一步強化低收入人口常態化認定工作;立足“中端”,健全完善“線上+線下”動態監測機制,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的數據比對、常態監測、快速預警;圍繞“后端”,根據低收入人口的實際困難,采取更多扶持關愛的措施,實施分層分類精準幫扶系列工程。
以“3610行動”為抓手,緊緊盯住3類群體(政策認定的低收入人群、專項救助幫扶的困難群體、其他重點關注群體),認真落實6個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監測預警機制、分類施策機制、統管聯辦機制、動態更新機制、巡訪關愛機制),有效開展10項工程(兜底保障工程、醫療救助工程、圓夢助學工程、溫暖安居工程、就業促進工程、法護平安工程、扶老助殘工程、急難紓困工程、社會共助工程、服務優享工程),以實際行動助力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覆蓋。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引領下,更廣泛覆蓋全市各類低收入人口實施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將有困難的群眾納入救助體系,進一步織密兜牢困難群眾民生保障安全網。
(二)堅持抓主動。樹立工作主動性意識,構建多維度、多方位的主動發現和監測預警機制,實現“被動施救”到“主動施救”轉變,使各類低收入人口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
(三)堅持有溫度。從客觀實際角度出發,因地制宜調整相關救助政策和服務措施,使低收入人口幫扶政策更有溫度。
(四)堅持求精準。針對低收入人口面臨的困難,整合各種救助資源,加強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力度,提升救助精準度。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更健全,對象覆蓋范圍更立體、主動發現更及時,部門協作更緊密,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務更精準,進一步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線,使低收入人口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為促進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
四、監測幫扶對象
(一)政策認定的低收入群體
1.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特困人員;
3.低保邊緣家庭;
4.支出型困難家庭;
5.低收入家庭。
(二)專項救助幫扶的困難群體
1.醫療救助對象;
2.住房困難家庭;
3.困難殘疾人;
4.困境兒童;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疾病應急救助對象;
7.司法救助對象;
8.困難(特困)職工家庭;
9.就業困難人員;
10.法律援助對象;
11.困難退役軍人;
12.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
(三)其他重點關注群體
1.高齡、重病、失能失智、空巢獨居的困難人員;
2.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
3.因病因災因意外事件等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對象;
4.生活困難的城市建設者及其家庭;
5.其他需要救助幫扶的困難群體。
五、建立健全動態監測工作機制
(一)主動發現機制。線下發揮網格化治理優勢,落實屬地責任,定期開展巡訪排查,及時發現存在實際困難的對象和家庭。線上使用大數據比對手段,實現數據篩查,主動識別、智能發現疑似困難對象。同時,暢通線上、線下自主申請渠道,強化社會救助服務熱線作用,確保困難群眾訴求得到有效處置。
(二)監測預警機制。各單位和部門應及時將日常排查巡訪、來信來訪、動態管理和線上主動發現的未納入救助保障但可能存在風險或特殊困難的對象,以及脫困不穩定、邊緣易致困、因病因意外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對象納入監測范圍。建立困難人群數據庫,實現動態監測預警,構建多維度、多方位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指標體系。
(三)分類施策機制。對主動發現有救助需求的低收入人口,直接銜接救助幫扶申辦流程;對因病因意外等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且事實清楚的,落實先行救助幫扶再履行相關程序;需要專項救助的,通過將預警信息發送至相關部門或單位,精準對接供需、鏈接資源,為其提供相應救助幫扶;對特殊困難、情況復雜的,通過“一事一議”研究確定救助類別、落實救助幫扶措施。
(四)統管聯辦機制。強化多部門協作,暢通數據共享通道。加強政策融合、流程優化、平臺保障,推動全市社會救助事項“一窗受理、部門聯動、一網通辦”,以“一件事一次辦”更好服務困難群體。
(五)動態更新機制。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原則,對低收入人口實行常態化動態更新管理,各單位和部門按照“一戶一檔”或“一人一檔”的形式及時更新、實時共享所幫扶低收入人口數據,并通過年度復核、定期核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動態調整。對新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要及時納入保障。對經復核、核查、抽查等發現家庭收入或財產等不再符合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停止保障。
(六)巡訪關愛機制。前移服務保障關口,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網格員、黨員、志愿者以及第三方機構或社會組織等作用,針對低收入人口特別是重病、重殘、失能、失智、獨居、高齡等重點關注對象,分類分時段分情形設定探訪頻次,全面落實結對幫扶和巡訪關愛制度。聚焦巡訪對象多元服務需求,梳理形成服務項目清單,鏈接資源、對接供需,推進“物質+服務”救助新模式,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現實難題。弘揚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促進鄰里守望、互幫互助,加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
六、積極實施精準幫扶系列工程
(一)兜底保障工程。提升低保擴圍增效工作力度,完善低保準入條件及其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落實按戶保和按人保相結合的低保制度,持續推進就業成本抵扣、低收入豁免、緩退漸退等政策。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全部實行集中供養。健全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調整機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道)
(二)醫療救助工程。聚焦減輕低收入人口大額醫療費用支出負擔,建立因病致貧返貧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做好分類資助參保和直接救助工作,并促進與其它補充醫療保險、普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互助、其他幫扶以及慈善救助等協同發展、有序銜接。加大財政對醫療救助的投入,拓寬醫療救助籌資渠道。著力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額,重點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困境兒童傾斜,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健全完善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大額醫療支出再幫扶機制。扎實推進低收入人口免費門診和住院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牽頭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總工會、市殘聯、市紅十字會、市慈善會,各園區、鎮、街道)
(三)圓夢助學工程。構建各學段在籍特殊困難學生就學信息庫,分類實行動態管理、分檔救助。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中階段(含中職、技工)困難學生減免學費、發放國家助學金,對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發放生活補助資金,對學前教育階段困難幼兒發放政府資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進一步提供減免在校午餐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住宿費、保育教育費等精準教育救助。落實好殘疾學生從學前到大學全過程免費教育待遇政策,并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提供教育專項救助。(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殘聯)
(四)溫暖安居工程。動態監測低收入人口家庭住房需求,對符合住房保障標準的對象分類實施住房保障。建立住房臨時救助制度,為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采用市場化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按照規定標準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落實70周歲以上廉租房保障對象租金減免措施。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為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提供宜居(無障礙)改造。(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五)就業促進工程。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管理庫,搭建就業供需對接平臺,開展各類公共就業援助活動,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精準有效就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予以托底安置,對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的,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道)
(六)法護平安工程。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動,對符合條件、有需求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無固定收入重度殘疾人、依靠撫恤金生活的人員、困境兒童、困難(特困)職工以及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人員等困難群體精準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做到應援盡援、應援優援。對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以及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或者優撫對象,免于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加強困難老年人群體法律幫扶,積極推動法律援助為困境兒童以及婚姻家庭糾紛提供非訴訟代理服務。完善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融合機制,為困難群體提供全面、綜合、有效的司法保護。(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七)扶老助殘工程。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家庭分類提供援助服務。按規定對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老人,按照護理等級分類給予定額補貼。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按規定對16周歲及以上且無業、生活自理困難的殘疾人發放護理服務補貼。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殘疾人、肢體殘疾人、勞動年齡內偏癱患者和聽力殘疾人、白內障患者等按規定享受康復救助服務。圍繞解決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數字鴻溝”難題,提供更多智能化適老、適殘產品和服務。加強城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提升無障礙設施管養水平,鼓勵支持全社會廣泛參與無障礙建設。(牽頭單位:市殘聯、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城建文旅集團、市交通能源集團,各園區、鎮、街道)
(八)急難紓困工程。對遭遇突發性、急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對象給予臨時救助。當物價上漲到一定程度時,按規定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健全以公安部門為主、城管部門協作、民政部門配合的街面協同巡查機制,積極為困難流浪人員提供救助。制定突發公共事件和極端災害天氣困難群眾急難救助應急預案。(牽頭單位:市應急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園區、鎮、街道)
(九)社會共助工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大力激發黨員、個人、企業、社會機構、慈善組織、商會、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低收入人口幫扶的良好氛圍。引導陶藝界熱心人士參與公益事業,促進互幫共助工作發展。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的覆蓋面。(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市紅十字會、市慈善會,各園區、鎮、街道)
(十)服務優享工程。不斷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細化服務資源與困難群眾需求對接的制度安排。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困難(特困)職工等困難群體以及其他規定范圍內的關愛幫扶對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參觀公共文化設施等實行收費減免優惠政策,讓困難群眾共享城市發展成果。逐步探索相關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納入救助范圍,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共享公共服務資源。(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城建文旅集團、市交通能源集團、國網宜興供電公司、江蘇有線宜興分公司,各園區、鎮、街道)
七、凝聚合力強化組織推進
(一)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各鎮、街道成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工作小組。加強“3610行動”的任務分解,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清單,確保各項任務有序落實,形成一抓到底、閉環管理的工作體系。
(二)夯實舉措,強化推進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聯絡員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調度“3610行動”具體任務推進落實情況,加強跟蹤評估和督導檢查,確保“3610行動”取得預期成效。各級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擔當作為,結合“3610行動”任務分工細化行動方案和具體措施,并將推進落實情況和工作成效及時報領導小組。
(三)總結經驗,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全面解讀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相關內容,不斷提高宣傳覆蓋面和群眾知曉率。認真總結、大力宣傳“3610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新亮點和新成效,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低收入人口、形成合力促進共同富裕的濃厚氛圍。
附件:1.宜興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宜興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政策文件清單
3.宜興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重點任務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