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6]10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法制辦 |
| 成文日期 | 2016-11-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太湖流域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78號)明確要求,“2016年8月中旬要基本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2016年年底要全面完成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根據上級精神要求,結合我市畜禽禁養區重新劃定范圍,全市將新增需關閉搬遷畜禽養殖場238戶,涉及13個鎮(街道)(詳見附件1)。為確保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統一思想認識,增強整治決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是改善人居環境、提高水體質量的重要舉措之一,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當前我市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始終保持旺盛斗志,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集中人力、物力、財力,迅速打響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年內全面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的關閉搬遷工作。
2、緊扣目標任務,狠抓措施落實。按照新標準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全市將新增238戶畜禽養殖場關停拆除任務,其中72戶為存欄5頭生豬以上或1頭母豬以上的養豬場、139戶為存欄100羽以上的養禽場、27戶為存欄30頭以上的養羊場(詳見附件2)。各級各相關單位對照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舉措,確保年內如期完成。同時,要繼續圍繞“四大專項行動”、“省定62家”確定的目標任務,倒排時間、合力攻堅,確保剩余27戶(其中“四大專項行動”7戶、“省定62家”20戶,詳見附件3、4)如期整治到位。
3、明確相關政策,優化工作環境。繼續采取屬地負責、市級獎補的方法,由各鎮(街道)統籌組織安排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關停拆除及補償工作。市對鎮(街道)的獎補標準為:生豬養殖場(戶)按原標準進行獎補,即拆除圈舍400元/平方米、退養母豬800元/頭;養禽場(戶)按關停拆除肉禽場50000元/萬羽、種鵝200元/只、蛋雞20元/只、蛋雞舍600元/平方米(包括設施設備)進行獎補;養羊場(戶)按關停拆除的圈舍300元/平方米進行獎補。關停拆除任務完成后,繼續按照“即拆即驗即補”的原則,由各鎮(街道)向市農林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農林局會同太湖辦、環保局、財政局及時組織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市財政局根據相關獎補政策標準據實、及時將獎補資金下撥至各鎮(街道)。另外,對于太華、新建、周鐵、丁蜀四鎮尚存的46戶存欄5頭以下生豬散養戶(詳見附件5),由各鎮自行組織、督促農戶退養,市級不作獎補。
4、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整治績效。各級各相關單位要研究制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整治績效,實現控源消污目標。要以村為單位落實監管責任,加強轄區內畜禽養殖業情況的動態監管,嚴防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停拆除后反彈回養;要認真按照產業布局規劃和以地定畜標準嚴控畜禽養殖規模,加強非禁養區內保留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環境整治、消污能力建設和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實現畜禽健康養殖、生態養殖、循環利用;要切實加強對退養農戶的幫扶,指導退養農戶主動調整種養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積極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防止養殖農戶因退養而返貧受困;要應用科學方法,及時化解關停拆除畜禽養殖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問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附件:
1、新增禁養區內畜禽養殖情況統計表(略)
2、新增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關停任務分解表(略)
3、“四大專項行動”畜禽整治任務未完成清單(略)
4、省定62家關停任務尚未完成養殖場清單(略)
5、存欄5頭以下生豬散養戶退養任務統計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