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 碧桂園湖悅天境小區防水維修工程的招標人為陽光智博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宜興分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保修質保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新莊街道碧桂園湖悅天境小區;
2.2工程規模:碧桂園湖悅天境小區一期、二期、三期,最高層數為30層;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價:約 54.43 萬元;
2.5工期: 6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2月 01 日,竣工日期:2026年 01月 29 日;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近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5年06月-2025年10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3.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3.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3.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3.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3.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項目共1個標段,每位投標人可對上述1個標段進行投標。。
3.7投標人不得以被鎖定的資質進行投標。
3.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雙休日除外)8:30至11:00時,13:30至16:00時。
4.2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①現場報名:在上述時間內,凡有意參加的投標單位擬派人員攜獲取招標文件所需資料前往江蘇恒鴻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三樓代理部(宜興市宜城街道紫竹東路105號)報名獲取,報名成功的方可獲取招標文件。
②網上報名:提供招標文件費交納證明記錄(銀行轉賬、電匯)截圖及獲取招標文件所需資料的掃描件,并按附件格式填寫,發送至郵箱(386624414@qq.com)并與代理機構聯系人確認。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郵寄獲取招標文件所需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至代理機構,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收到符合要求的獲取招標文件資料,核對無誤后,發放磋商文件至各投標單位預留郵箱并按照供應商預留的收件地址郵寄紙質版磋商文件。
4.3獲取招標文件所需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①營業執照;②資質證書;③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④授權委托書;⑤授權委托人身份證;⑥授權委托人(2025年06月至205年10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繳費證明。
③招標文件售價: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轉賬時備注需備注報名的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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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費接收賬戶名稱 |
江蘇恒鴻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交納形式 |
網上報名只接受公對公轉賬,現場報名交納形式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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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及行號 |
江蘇宜興農村商業銀行明珠分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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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
3202236801201000007321 |
4.3投標保證金:須交投標保證金4000元(投標保證金時需備注報名的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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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接收賬戶名稱 |
江蘇恒鴻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交納形式 |
不限,(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投標保證金需以投標人名義提交,轉賬形式投標保證金最終以賬戶中成功獲取到的繳納記錄為準,若有匯款回單但實際未到賬的視為未繳納投標保證金,視為廢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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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及行號 |
江蘇宜興農村商業銀行明珠分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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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
3202236801201000007321 |
注:除轉賬形式外以其他形式遞交的投標保證金后需聯系代理機構開具收據,收據附于投標文件,轉賬的以轉賬回單附于投標文件。
4.4答疑:詳見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8日14時30分,地點為:江蘇恒鴻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宜興市宜城街道紫竹東路105號四樓會議室)。
5.2逾期遞交的或者未遞交至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符合性檢查提交的原件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③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經理及近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5年06月至202年10月任意一個月,法定代表人無需提供,如授權委托人同時為投標項目負責人則不需提供);④營業執照;⑤企業資質證書;⑥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⑦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標保證金憑證。
注:(1)上述資料均需在開標時單獨攜帶,另復印件附于投標文件中。
(2)除上述第(5)、(6)、(7)項可攜帶電子證書(掃描二維碼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攜帶書面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出席開標會。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稱的“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交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證明文件。
8.2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3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8.4企業應當慎重考慮選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同時參加多個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數量。其所選派的項目負責人在多個工程項目均為擬中標人的,企業經招標人同意可放棄某項目中標,但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放棄的,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人公告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
8.5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被鎖定并進入整改期的,自鎖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資質參加本工程投標(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為準)。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在“宜興市新莊街道辦事處網站”站上發布。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本公告為第1次發布公告。
10.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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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項目負責人 聯系人:華女士 聯系電話:0510-817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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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受理人 聯系人:華女士 聯系電話:0510-817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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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宜興市新莊街道 郵政編碼: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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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0510-81717763 聯系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紫竹東路105號 郵政編碼:214200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