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宜經掛[2025]22號
經宜興市人民政府批準,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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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地塊坐落 |
出讓 面積 (m2) |
土地用途 |
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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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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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出讓年限(年) |
交地條件 |
起始價 (萬元) |
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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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幅價(萬元) |
交付土地時間 |
出讓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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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區DS-01-03-B-08(38號) |
43726 |
商業、住宅(城鎮住宅用地) |
大于1.01不大于1.05 |
不小于30% |
不大于35% |
40、70 |
凈地 |
28000 |
5600 |
200 |
成交即可交付 |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 1 個月內支付成交價款的50%,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 12 個月內付清全部出讓金,出讓價款已包含利息。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競買報名時須簽署《按期開發履約承諾書》;2、競買人不得建設私家莊園和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3、本次出讓地塊所涉地下空間使用權設立及其各項規劃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中相應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江蘇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20〕58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黨組關于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加強監管監督工作的意見》(蘇自然資黨組發〔2019〕94)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有關規定;4、地塊建設條件詳見《地塊建設條件意見書》。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情況的除外)均可申請,不接受自然人報名參與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為非誠信單位的,不具備競買資格。兩年內拖欠過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請競買。競買人必須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采取在互聯網上交易的方式,即通過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掛牌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09日通過“宜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鏈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頁上“網上交易”,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瀏覽或下載掛牌出讓文件,也可向宜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咨詢。
六、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可于2025年12月10日09時到2025年12月17日15時30分在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網上交易系統確定的銀行中選擇一家交納)。提交競買申請、保證金繳納方式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掛牌報價的起止時間為:2025年12月10日09時至2025年12月19日10時00分。網上掛牌時間截止時,系統即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競得人須在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網上交易系統競得確認及資格審查通知書》,按掛牌出讓文件要求將有效證件提交出讓人進行報名資格等審查,審查通過后,與出讓人簽訂《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確定其為地塊最終競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公開出讓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由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在原公告發布渠道發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內容為準。
(二)此公告可登錄江蘇省土地市場網進行查詢。
(三)本次出讓的具體工作由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權委托宜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實施。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擁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九、聯系方式
(一)宜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191號)
聯系電話:0510-87920131;聯系人:莫女士、王女士、柳女士。
(二)登錄“宜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鏈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頁點擊“網上交易系統”。
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