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數據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宜興市敏之通建材經營部:
我局根據李智勇申請,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記為你企業的投資人。經查,你企業在2014年7月30日申請變更登記時,偽造李智勇的簽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經調查認定存在虛假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的,登記機關應當撤銷市場主體登記。”的規定,決定撤銷宜興市敏之通建材經營部于2014年7月31日取得的變更登記。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宜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于六個月內依法向宜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宜興市數據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