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目錄>法規文件及解讀 | 索引號 | 014046317/2025-03950 | 生成日期 | 2025-07-22 | 公開日期 | 2025-07-22 | |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自然資源部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題(二)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體裁 | 通知 | |
| 關鍵詞 | 經濟,管理,城市,行政 | 分類詞 | 經濟管理,城鄉建設,行政事務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述 | 自然資源部公布第六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涉及16件礦產資源管理相關文件日前,《自然資源部第六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公布,廢止16件涉及礦產資源管理的相關規范性文件(詳見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下簡稱新礦產資源法)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 |||||
自然資源部公布第六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涉及16件礦產資源管理相關文件
日前,《自然資源部第六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公布,廢止16件涉及礦產資源管理的相關規范性文件(詳見下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下簡稱新礦產資源法)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礦產資源法堅持問題導向,在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保障、礦業權配置方式、礦業權登記性質、礦業用地、礦區生態修復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創新性制度規定。為做好新礦產資源法貫徹實施工作,提高礦產資源管理法治化水平,增強自然資源部規范性文件的時效性,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新〈礦產資源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自然資源部對涉及礦產資源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本次被廢止的16件規范性文件中,有的存在與新礦產資源法規定不銜接、不適應的情形,有的屬于階段性工作任務已經完成。”自然資源部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清理工作是自然資源部對規范性文件實施動態管理的重要體現,也是構建“清清爽爽”礦產資源法律規范體系的重要手段,更是將礦產資源管理各方面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的重要保障。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清理是全面貫徹和實施新礦產資源法的關鍵舉措,對于增強礦產資源制度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規范性,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清理這些規范性文件,可以構建一個更加科學、合理、高效的礦產資源管理法規體系,確保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持續推進涉及礦產資源管理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確保新礦產資源法相關制度規定有效實施,為礦產資源管理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自然資源部第六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1 國土資源部關于停止執行《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五十五條規定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4〕89號
2 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105號
3 國土資源部關于辦理礦產資源行政復議案件有關意見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180號
4 國土資源部關于實行全國采礦權統一配號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8〕292號
5 關于實行全國探礦權統一配號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7〕294號
6 關于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6〕288號
7 關于全面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6〕87號
8 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6〕12號
9 關于印發《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3〕197號
10 關于印發《市(地)縣(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3〕17號
11 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熱、礦泉水資源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2〕414號
12 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0〕309號
13 關于國家緊缺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減免辦法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00〕76號
14 關于轉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職責分工文件的通知 國土資發〔1999〕25號
15 關于轉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解釋重要礦產資源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國土資發〔1999〕432號
16 關于礦產資源勘查登記、開采登記有關規定的通知 國土資發〔1998〕7號
【來源:自然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