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規發〔2023〕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宜興市住宅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實施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保障被征收人的權益,滿足被征收人對安置房源多樣化的實際需求,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宜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關于加強全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房票是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據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出具的結算憑證,可用于購買已取得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新建商品房,是對國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以下簡稱“住宅房屋征收”)貨幣補償方式的補充。
全市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房票房源是指征收實施單位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明確的可使用房票作為支付憑證的可預(銷)售的新建商品房。
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負責房票制作管理、房票房源談判籌措、房票房源信息庫發布更新和房票統一結算等工作,牽頭建立房票統一結算平臺,并將房票結算相關信息納入商品房銷售信息系統管理。
征收實施單位(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房票開具、審核、管理及結算等具體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房票票面金額=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總價×1.05。
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總價包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中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貨幣化補償補貼金額、室內裝潢及附屬物補償費的總和,不含搬遷獎金、臨時安置費、固定設施移裝費等其他補償、補助、獎勵費用。
在購買房票房源時,按票面金額結算。
第六條 房票應載明被征收人和使用人(限被征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中一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征收實施單位”“征收項目名稱”“票面金額”“出票日期”“有效日期”“使用說明”等相關信息。
被征收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時,被征收人應向征收實施單位提供書面申請手續。
同一戶被征收人申請開具多張房票的,原則上核發不超過3張房票,同時單張房票票面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30萬元。
第七條 房票不得買賣、轉讓、抵押、套現,不得偽造、變造、涂改。
房票的有效期限為12個月,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房票不計利息。
房票遺失的,使用人須及時向征收實施單位掛失并申請補發,并由征收實施單位在房票統一結算平臺更新相關信息。
第八條 采用房票補償的征收項目,征收實施單位可根據實際在房票房源庫中選擇適用于本項目的房票房源。房票房源范圍、使用房票方式的優惠政策等信息應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明確告知。
第九條 使用房票購買房票房源的,購房人須與房票所記載使用人的信息一致。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據實開具房票使用憑證給使用人,房票使用憑證應記載使用的房票編號、被征收人、使用人、票面金額、使用金額和剩余金額、出具日期等相關信息。
房票使用憑證一式四份,由使用人簽字、房地產開發企業蓋章確認,使用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實施單位及市住建局各持一份。房票使用憑證上的被征收人、使用人、票面金額、日期等內容不得涂改。
房地產開發企業定期向市住建局報送購房信息和房票使用信息。
第十條 市住建局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票貨幣結算申請,會同屬地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按約及時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結清房票應付款項。
各征收實施單位根據房票實際使用情況,定期做好房票統一結算平臺結算工作。
第十一條 使用人在房票出票日期之日起6個月內用于支付房款的部分,可持房票使用憑證、個人身份證及購房合同等相關材料,在簽訂購房合同后的1個月內,向征收實施單位申請房票已使用票面金額1%的購房獎勵。
第十二條 使用人可憑房票及房票使用憑證向征收實施單位申請兌付購房后的房票余額。實際兌付金額=房票票面余額/1.05。
使用人在房票有效期限內主動放棄使用或期限屆滿未使用的,可持房票向征收實施單位申請兌付。兌付金額=房票票面金額/1.05。
第十三條 征收實施單位應當在收到獎勵、兌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核并向使用人支付。
審核結果與房票或房票使用憑證記載信息不符的,征收實施單位應當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使用人,并與使用人核實確認具體應結算金額,及時按實兌付款項。
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房票房源時,同一批次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范圍內的房源,必須一并納入房票房源(已售部分除外)。
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依規公示銷售價格。采用優惠銷售措施的,對房票使用人不得區別對待。
第十五條 市住建局依據本辦法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房票房源協議》,并結合企業參與實際情況給予信用激勵等獎勵措施;對存在相關不良行為的,根據情節可終止其參與提供房票房源的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集體土地征收涉及住宅房屋補償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