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為進一步增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學性,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現將市政府正在審查的《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送審稿)》全文予以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請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將書面意見和建議以寄送、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至宜興市司法局。
感謝支持!
通信地址:宜興市荊溪南路38號宜興市司法局(信封上請注明“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傳真:87986125。
電子郵箱:yxsfjfgk@163.com。
附件:《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送審稿)》
宜興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
(送審稿)
第一條 為繼續深化我市殯葬改革,弘揚文明殯葬文化,加快推進移風易俗,樹立喪事簡辦等社會新風尚,根據《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無錫市“十四五”殯葬事業發展規劃》要求,根據2021年1月出臺的《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和在本市死亡的非本市戶籍居民。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集中文明辦喪,是指居民前往市民政局認定的殯儀服務中心辦理喪事,且在辦喪過程中不使用殯儀樂隊、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搞念經拜佛等封建迷信活動以及其他不文明行為。
第四條 實施集中文明辦喪補貼標準:2000元/戶,根據各殯儀服務單位指定的服務項目進行獎補,獎補期從頒布之日起3年內。
第五條 申請人須向辦喪地殯儀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簽署《宜興市文明殯儀承諾書》并填寫《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補貼審批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逝者死亡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第六條 集中文明辦喪補貼由市級財政經費保障,各殯儀服務中心統一申報,經市民政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局結算。
申請人在殯儀服務中心結算費用時,先行免除獎補的2000元資金。
市民政局將結算材料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送市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獎補資金劃入各殯儀服務中心賬戶。
第七條 市民政局及各鎮(街道)應加強政策宣傳,落實好惠民政策。
民政、財政部門要建立聯合督查制度,嚴格補貼費用的審核管理,定期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實施集中文明辦喪的申請人和相關殯儀服務中心應如實提供證明材料,如有冒領、騙領的,由民政部門依法責令退還,構成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宜興市文明殯儀承諾書;
2、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補貼審批表;
3、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補貼費用結算清冊。
附1
宜興市文明殯儀承諾書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保障群眾文明辦喪需求,倡導推廣文明節儉辦喪,維護公共秩序和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本人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以及殯葬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做到文明辦喪。
二、在集中辦理喪事活動中,自覺服從管理,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接受監督,絕不干擾殯葬管理和擾亂工作秩序。
三、在集中辦理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不大操大辦,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使用殯儀樂隊、不燃放煙花炮竹、燒扎庫、不搞念經拜佛等封建迷信活動以及其他不文明行為。
如違反上述承諾,不享受補貼政策。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2
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補貼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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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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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逝者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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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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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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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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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 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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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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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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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喪時間、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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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服務 中心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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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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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明:對以上內容填報屬實,如有不實,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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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一、填表時用藍黑墨水,字跡工整。
二、隨本表須附帶以下材料:(一)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逝者戶口注銷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各鎮(街道)殯儀服務中心、市民政局各存一份。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供證明材料,如有冒領、騙領行為的,由民政部門依法責令退還補貼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附3
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補貼費用結算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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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姓名 |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逝者姓名 |
戶籍 地址 |
補貼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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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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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審核人:
本表由市民政局進行填表,一式兩份,經民政局、財政局審核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宜興市民政局(蓋章) 宜興市財政局(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