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1〕8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宜興市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關于加快推進宜興市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生命健康產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宜興市生命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生命健康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資金鏈和服務鏈的高效融合,優化產業發展生態環境,全力打造特色鮮明的生命健康產業集聚區,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總則
(一)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在宜興市范圍內進行注冊、登記、運營,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生命健康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以及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二)支持方向
本文件重點支持創新醫療器械、生物制品、健康食品、化學藥、現代中藥、康養醫療等領域。創新醫療器械重點發展高值醫用耗材、體外診斷產品、智能醫療器械等方向,生物制品重點發展抗體藥物、基因免疫治療、重組蛋白藥物等方向,健康食品重點推進特醫食品、新型保健品、高端農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化學藥重點發展小分子靶向藥、新型藥物制劑、高質量仿制藥的研發及生產,現代中藥重點推動療效確切、臨床價值高的創新中藥研發與產業化。
(三)責任分工
由宜興市生命健康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全市生命健康產業集群培育工作,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具體工作方案,推動落實各項工作舉措,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開展資金支持和管理等工作。
(四)資金籌措
本文件所涉及的財政補助資金,統籌納入宜興市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
二、主要內容
(一)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1、醫療器械
對通過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上市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25%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1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該項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2、新藥研發
對于獲得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或省級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專項資助的新藥項目,按照立項經費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對企業自主研發或引進并在我市轉化的創新藥項目,按其研發進度分階段給予補助:進入I、II、III期臨床試驗階段的創新藥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和500萬元一次性補助;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研究的,再按照該階段實際研發費用的25%,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00萬元和1000萬元補助。
對企業自主研發或引進并在我市轉化的改良型新藥項目,按其研發進度分階段給予補助:進入I、II、III期臨床試驗階段的創新藥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和300萬元一次性補助;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研究的,再按照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0萬元和50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3、仿制藥品
對按國家規定通過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制劑品種,并在我市進行生產銷售的,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予以補助,每個品種(不同規格視為同一品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該項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4、現代中藥
對取得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藥品注冊批件的,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該項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5、健康食品
對企業自主研發的首次獲得特殊醫學用途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證書,并在我市進行產業化的產品,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15%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他獲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證書、新型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并在我市進行產業化的產品,按投入該產品實際研發費用的1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該項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6、技術改造
鼓勵企業運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對現有生產設施、工藝條件、生產裝備等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對實際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技改項目設備投入額,給予最高不超過15%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工信局,責任單位: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7、增產增效
發揮生命健康龍頭企業在產業鏈中的引領作用,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培育生命健康“重磅產品”“瞪羚企業”“獨角獸”“隱形冠軍”,形成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對藥品或醫療器械單品種實現年度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的企業,以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為計算依據,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企業,以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為計算依據,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獲得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單位:發改委,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
8、上市融資
鼓勵優質生命健康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上市后備企業報江蘇省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后,提供相關備案材料,一次性獎勵50萬元。本市企業實施境外上市的,提供企業與境外保薦機構所簽上市中介服務協議及首期付款憑證,視作進入上市輔導,享受同樣獎勵。上市后備企業上市申報材料經證券監管機構受理并預披露,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企業境內上市成功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的,一次性獎勵150萬元。(牽頭部門:地方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
(三)支持產業資源集聚
9、創新機構
加大對生命健康產業重大創新資源引進和重大創新機構建設的支持力度,發揮更大支撐作用。對于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雙一流”高校,以及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海內外高校院所、醫療機構和研發機構在宜興建設創新研發機構項目、成果轉化項目的,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單個項目獲得資助最高不超過1億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局)
10、龍頭企業
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醫藥工業百強、境內外上市生命健康企業等在我市設立地區總部或生產基地,持續經營1年及以上,且在我市統計核算的銷售收入不低于10億元的,以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為計算依據,給予三年相應補助;對產業引領作用效果明顯的,以地方貢獻的50%為計算依據,再給予三年相應補助。其中在我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中心的,按照該研發中心上年度核準研發費用的20%予以額外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發改委,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局)
11、產業化項目
在宜興取得藥品注冊證書且在本市新實施產業化,或在外地取得藥品注冊證書后將生產地址變更到宜興市的項目,對于項目設備投入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設備投入額給予最高不超過15%補助,每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設備投入在1億元以上的實行“一事一議”。
在宜興取得第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在本市新實施產業化,或在外地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后將生產地址變更到宜興市的項目,對于項目設備投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設備投入額給予最高不超過15%補助,每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設備投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實行“一事一議”。(牽頭單位:發改委,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12、MAH制度
支持企業按照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開展研發創新及成果轉移轉化。對新遷入宜興的新藥上市許可持有人、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人,每個批準文號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本市生命健康企業按照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受托生產的,按實際合同執行額的10%給予補助,每個品種最高5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累計獲得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產業生態建設
13、人才引育
深化落實“太湖人才”、“陶都英才”、“雙招雙引”等引智工程,對于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領軍人才,給予創業類人才150~800萬元項目資助和20~200萬元安家補貼,創新類人才50~500萬元項目資助和20~200萬元安家補貼。支持企業引進和留住中層骨干人才,對新招聘的在宜興市首次就業的人才分別給予不同層次安家費,本科或中級職稱每人5萬元,碩士或副高職稱每人10萬元,博士或正高職稱每人20萬元。對于本市企業新引進的年薪30萬元(不含稅)及以上技術人才,在宜繳納社?;騻€稅,3年內按人才納稅薪酬的20%給予企業獎勵,每人每年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通過中介機構獵頭引進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給予中介機構獵頭最高50萬元引才獎勵。(牽頭單位:人才辦,責任單位: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人社局、衛生健康委、稅務局)
14、投資基金
鼓勵生命健康產業投資基金落戶宜興,基金總額中投資宜興市項目達50%及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獎勵基金管理團隊,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牽頭單位:財政局,責任單位:發改委、科技局、國資辦、地方金融監管局、城投公司)
15、行業活動
支持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知名展會和高端會議,按實際發生布展費、報名費的20%給予補助,每次不超過1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鼓勵企業、協會、聯盟在我市舉辦或承辦有較大影響力的生命健康行業活動,按實際投入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活動最高給予30萬元。特別重要或需要市政府主辦的行業活動,采取“一事一議”形式,單個活動最高補助200萬元。(牽頭單位:科技局,責任單位: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三、附則
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試行。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可進行相應調整。對重要創新研發項目、重大產業化項目,以及有助于營造良好產業生態環境的平臺類及產業服務類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本政策與我市其他同類優惠措施有重疊的,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給予資助。其他未盡事宜由宜興市生命健康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