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9〕9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10-1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興市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宜興市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宜興市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耕地輪作休耕整體推進工作,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蘇南地區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8〕89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19〕11號)和《關于下達2019年省級以上農業生態保護與資源利用專項資金預算和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農計〔2019〕18號、蘇財農〔2019〕3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推進耕地輪作休耕是促進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流域環境,使得我市面臨耕地和水資源保護壓力較大。要充分認識整體推進耕地輪作休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扎實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工作,保護太湖流域水環境,降低資源利用強度,減少化學肥藥投入,促進地力恢復,美化農業農村環境,培育美好生態產品,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為我市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強化耕地保護。堅守耕地保護紅線,提升耕地質量。對輪作休耕地采取保護性措施,禁止棄耕,確保耕地不減少或破壞,耕地性質不改變,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削弱。
(二)堅持整體推進。圍繞輪作休耕的目標任務,統籌規劃輪作休耕區域,科學安排,按時序、有計劃、分步驟推進;以太湖一級保護區和主要入湖河道兩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為重點,加大推進落實力度;以一村或多村、一組或多組為單元,相對集中連片實施。
(三)確保農民利益。強化政策引導扶持,廣泛宣傳發動,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穩妥有序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工作。建立政策補償機制,對承擔輪作休耕任務的經營主體給予政策補助,不因開展耕地輪作休耕減少農民收入。
(四)積極探索創新。樹立“養地”思維,積極培肥地力,改良土壤環境。創新輪作休耕模式,使輪休服務于種植業結構調整,以利于高效產出,實現效益最大化。探索糧肥、糧油輪作、糧豆輪作等輪換種植模式,推動輪作休耕主體與大米加工龍頭企業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促成稻谷訂單生產,實現優質優價,促進優質稻米產業發展。
三、目標任務
在全市稻麥輪作種植區域內全面推行夏熟小麥季節性輪作休耕,以輪作養地或生態休耕替代小麥種植,有條件的地區可采取增施有機肥等保護性措施。全市小麥種植區域原則上每三年輪作休耕一遍,其中太湖一級保護區可采取常年輪作休耕,逐步建立符合我市特點的耕地輪作休耕模式和政策體系。
2019年秋播我市輪作休耕目標任務為2018年夏熟小麥面積(38.43萬畝)的三分之一左右,即約12.81萬畝。各鎮(街道)具體面積任務詳見下表。
2019年宜興市秋播輪作休耕目標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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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鎮(街道) |
計劃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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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萬石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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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鐵 |
9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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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橋 |
414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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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芳橋 |
132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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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屺亭 |
1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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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丁蜀 |
16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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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太華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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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塍 |
88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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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徐舍 |
2179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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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街 |
63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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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楊巷 |
4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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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建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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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張渚 |
2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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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官林 |
3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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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莊 |
117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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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 |
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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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西渚 |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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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26460.66 |
|
各鎮(街道)要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推三治五化”和水稻綠色高質高效創建,按照一鎮(街道)一方的要求,建好示范方,原則上面積為100畝左右。通過樣板田示范,為本地輪作休耕提供技術支撐,以點帶面,推動輪作休耕高質量發展。技術上重點做好以下三點:一是選好品種,其中油菜以主推品種滬油039、德徽油9號為主,切忌亂引亂調;二是適期播栽,油菜建議采用育苗移栽的方式,確保在11月上旬移栽結束,紫云英可在收獲水稻前一周內套播,有條件的10月上旬之前播種;三是開好溝系,切忌畦面過寬,避免排水不暢造成漬害。
2020年及以后秋播輪作休耕依據上級要求和年度目標任務進行落實。
四、實施方式
根據各鎮(街道)生產實際,在稻麥輪作種植區域內常年小麥種植地區推廣輪作換茬、耕翻曬垡等多種輪作休耕方式,鼓勵以一村或多村、一組或多組為單元選用同一項實施方式。
(一)輪作換茬。在休耕區域倡導稻綠肥、稻油、稻豆等輪作,實行用地與養地相結合。其中綠肥以傳統綠肥(如紫云英)、經濟綠肥(如黑麥草)為主,也可種油菜等。耕地地力貧瘠地區,鼓勵農戶增施有機肥。
(二)耕翻曬垡。切忌旋耕避免耕翻過淺,宜采用鏵梨深翻,耕翻深度不小于20厘米。通過深耕曬垡,解決耕作層淺、土壤緊實、作物根系下扎困難、土壤有毒有害物質積累等問題,改善土壤通透性和保肥保水性能。
五、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直接承擔輪作休耕任務的種糧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及村級組織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
(二)補貼標準與資金承擔。補貼標準為245元/畝。其中省級財政每畝補助100元(來源為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無錫市財政在我市完成目標任務的基礎上給予每年800萬元的獎補資金,其余部分由宜興市級財政給予補助。
(三)補助方式。采取“一折通”形式把補貼資金落實到補貼對象。
六、工作內容
(一)組織申報
1、耕地輪作休耕實施區域所在村(居)委會與承擔輪作休耕任務的種糧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或村級組織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簽訂本年度輪作休耕協議,確定輪作休耕地點、面積和方式,并登記造冊于10月20日前,由村(居)委會負責人簽字、村(居)委會蓋章后報所在鎮(街道)農服中心。
2、鎮(街道)農服中心對各村(社區)申報面積進行匯總審核,匯總表經鎮政府(街道)分管負責人簽字、鎮政府(街道)蓋章后,于10月底前報市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
(二)面積核查
1、2月20日前村級完成公示和上報:各相關村(社區)對上年度輪作休耕實施對象、實施面積和實施方式以及實施質量等進行核實,確認結果后以村為單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報所在鎮(街道)農服中心。
2、3月15日前鎮級完成匯總、核查和上報:鎮(街道)農服中心對村委會上報的結果進行核查,并在鎮政府(街道)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經鎮(街道)分管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市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
3、5月底前市級完成核查和匯總:待各鎮(街道)上報匯總情況后,市農業農村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按上報先后順序,對各鎮(街道)上年度輪作休耕面積與質量開展核查驗收,5月底前市農業農村局合同市財政局對第三方核查結果進行復核,復核無異議后進行匯總。
(三)資金撥付
財政部門于6月底前通過“一折通”形式將上年度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對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建立分管領導牽頭的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協調統籌,合力推進落實,及時研究解決具體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
(二)明確職責分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耕地輪作休耕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方案細化、監督檢查、跟蹤監測和技術指導,并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耕地輪作休耕進行跟蹤核查。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測算安排和具體落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協調省級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資金,確保耕地輪作休耕省級補助資金落實到位。發改、自然資源規劃、水利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共同保障耕地輪作休耕工作落到實處。各鎮(街道)負責轄區內輪作休耕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輪作休耕面積質量核查和補貼資金的發放等工作。
(三)注重輿論宣傳。通過網絡、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多視角、深層次宣傳耕地輪作休耕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形成廣泛社會共識。積極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幫助農戶深化認識,提高做好這項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通過典型示范、經驗交流、觀摩培訓等方式,總結和宣傳耕地輪作休耕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成效,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