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8]8號 |
| 制發機關 | |
| 成文日期 | 2018-01-09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補資金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9日
宜興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補資金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我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進一步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市、鎮二級財政統籌安排全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補資金(以下簡稱“獎補資金”)。為規范獎補資金的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圍繞建設“強富美高”新宜興的奮斗目標,立足“小市場、大民生”的服務宗旨,按照“屬地負責、財政扶持、部門監管、分步實施”的總思路,做到規劃布局合理化、設施建設標準化、長效管理規范化,加快促進我市農貿市場設施環境和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切實打造優質消費環境,全面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獎勵補助的對象
按照《宜興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標準及管理規范》的要求完成升級改造,并正常投入使用的農貿市場。
三、獎勵補助的基本條件
1、符合市場經營主體資格要求,各類證照齊全的農貿市場。
2、申請獎補的農貿市場新建、遷建、改擴建和內部升級改造方案須由市商務局牽頭組織論證通過,并取得規劃、國土、環保、消防、發改等部門審核同意。
四、獎勵補助的標準
獎補資金按照農貿市場改造面積不超過60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施獎勵,獎補總額不高于實際投入資金的50%。其中改造面積投入資金低于1200元/平方米的,按實際投入資金的50%實施獎勵;改造面積投入資金高于1200元/平方米的,按60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施獎勵。
根據改造面積設置獎補最高限額:1000平方米以下的,限獎60萬元;1000(含)-2000平方米的,限獎100萬元;2000(含)-4000平方米的,限獎200萬元;4000(含)-6000平方米的,限獎300萬元;6000(含)平方米以上的,限獎350萬元。
農貿市場改造面積是指:室內市場主要銷售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糧油制品等各類農產品和食品的經營面積(不包括服裝、鞋帽、小商品、倉庫等面積)。
農貿市場改造投入資金是指用于設施改造提升的費用,主要包括各類硬件裝修(不含土建),給排水工程, 通風設施,垃圾處理設施,消毒、檢測和冷藏保鮮設備,計量器具設備,消防安全設施,安全監控系統設備,電子屏幕、廣播等服務設施的投入資金。
農貿市場改造面積、農貿市場改造投入資金金額須經具有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確定。
五、獎勵補助的申報、驗收及獎補資金兌現撥付
1、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的申報
市場舉辦單位在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前需向市商務局申報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申報材料如下:
(1)宜興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申報表;
(2)由主體合法的市場主辦單位提出并經屬地政府同意的市場升級改造申請報告,申請報告須明確市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改造面積、投入資金、資金來源等基本情況;
(3)提供可行性報告,包括選址、經營范圍、業態布局、總投入量、土地性質、房屋產權及其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等情況;
(4)提供擬升級改造市場的設計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規劃布局圖、硬件設備設施、軟件配置等資料;
(5)市商務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未申報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單位,不予獎補。
2、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的驗收
升級改造竣工后,市場舉辦單位需向市商務局申報下列材料申請驗收:
(1)宜興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驗收申請表;
(2)市場營業執照;
(3)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投資額專項審計報告及有關工程承包合同;
(4)農貿市場改造面積數據及相關證明材料;
(5)工程驗收報告和相關證明(含相關部門批準建造或改造的文件或意見);
(6)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7)市商務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市商務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對照《宜興市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標準及管理規范》組織開展驗收工作。具體驗收辦法另行制定。
3、政策兌現撥付
第二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補資金由市、鎮二級按照5:5比例共同承擔。對通過驗收的農貿市場,由市商務局會同財政局提出資金獎補建議方案,報市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市、鎮二級財政按承擔比例直接撥付獎補資金至相關單位。
六、其他規定
1、獎補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項用于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市場舉辦單位收到獎補資金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對未按照規定組織項目實施、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已撥款項,并取消其三年內獎補資金的申報資格。
3、建立獎補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市財政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以后獎補資金安排的主要參考依據。
4、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獎補資金分配和使用遵循公開、擇優、規范、實效的原則,接受市審計局、監察局等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5、受委托的評審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在項目和經費評審、評估、審計及管理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與申請獎補資金的市場舉辦單位串通作弊等行為并出具相關報告的,取消其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審計和服務資格,列入不誠信中介機構名單。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造成獎補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的,可參照本意見執行,獎補資金限額100萬元。
本實施意見施行的有效期為2017-2020年,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宜興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申報表(略)
2、宜興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驗收申請表(略)
3、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