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7]13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公用事業局市財政局關于宜興市“控源截污”行動以獎代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4日
宜興市“控源截污”行動以獎代補的實施意見
市公用事業局 市財政局
根據《市政府關于開展“控源截污”兩年行動的實施意見》(宜政發[2017]101號,以下簡稱“意見”)等文件精神,為確保“控源截污”兩年行動順利推進,有效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現就“控源截污”行動以獎代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補范圍
《意見》明確“控源截污”工程建設涉及施工協調、當損補償及農戶污水出戶改造等相關經費,原則上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自行承擔。同時,市級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鎮級承擔部分實行獎補支持。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部分,具體為:
1、農戶院墻內污水出戶改造,包括院墻內排水管道和設施的改造施工(含材料)、戶內設施修復等,并具備戶外接管條件。
2、“控源截污”工程建設涉及的施工期地方協調、青苗當損、市級以下綠化修復補償、臨時占地及管線設施占地、村莊范圍地下管線和地面附屬物遷改等;不包括永久性征地、道路修復和市級及市級以上綠化修復補償,以及涉及鐵路、公路、航道等規費。
二、獎補原則
(一)統一標準原則。為便于獎補結算,兼顧各地實際差異,根據工程類型統一確定獎補結算標準,原則上不再另行增加補助。屬地鎮(園區、街道)應做好獎補資金的統籌分配和合理使用,并建立專門賬戶,獨立核算和管理。
(二)先建后補原則。市級先行預撥部分獎補資金,其余部分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完成情況考核兌付。
(三)嚴格考核原則。建立公正透明的獎補考核機制,認真執行獎補程序,嚴格按驗收考核結果為補助依據。
三、獎補分類及結算基數
(一)農村污水治理工程,指農村村莊內污水管網和設施的建設,包括農村納管和分散式處理工程。以戶為單位實行獎補,分戶分散式處理村莊戶均獎補結算基數為1500元,納管或相對集中處理村莊戶均獎補結算基數為1800元。
(二)城鄉污水管網工程,指農村污水接入城鎮管網的村外污水主管道、城鎮區域所有污水管道及設施的建設。以DN160以上管網長度(公里)為單位實行獎補,獎補基數為1.2萬元/公里。DN160及以下污水管道的協調當損費用視為已包含在內,不再另行獎補。
四、獎補程序及考核標準
(一)預撥程序及標準。工程開工后,由屬地鎮(園區、街道)提出預撥申請(具體表式見附件1),報市“控源截污”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控源截污”辦公室)核定后按如下標準予以預撥:
1、農村污水治理工程。以自然村為單位,統一為800元/戶。須列出村莊和戶數明細,其中戶數應與戶籍數及自來水開戶數做對比,原則上不得超出戶籍數,且不得低于戶籍數的90%。
2、城鄉污水管網工程。以工程標段為單位,統一為8000元/公里。管道長度按工程招標清單數量計算。
(二)結算兌付程序及標準如下:
1、農村污水治理工程
(1)未按目標任務如期完成,且延期超過3個月,取消該村莊獎補資格,同時將追回相應預撥款項。
(2)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完成且工程驗收合格的,由屬地鎮(園區、街道)提出考核兌付申請(具體表式見附件2),市“控源截污”辦公室牽頭市財政局和發改委等部門以自然村為單位,綜合考核出戶比例和接出比例兩項指標后兌付獎補資金,具體考核兌付辦法如下:
①出戶比例50分,為該自然村實際污水出戶戶數與總戶數的比例,90%及以上得滿分,每低1%扣1分,小于70%為考核不合格。總戶數指屬地鎮(園區、街道)申請獎補資金時申報的該村戶數總量,并應與戶籍數及自來水開戶數做對比,原則上不得超出戶籍數,且不得低于戶籍數的90%;對確實不具備分流條件的,經市“控源截污”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可采用截流或其他方式處理,并不列入總戶數計算基數,也不納入獎補范圍。實際污水出戶戶數指廚房水、衛廁水、洗衣水、洗浴水、井臺水等各類污水至少有一類實現出戶的農戶戶數,但衛廁水未接出的不得計入實際污水出戶戶數。
②接出比例50分,為該自然村農戶污水實際接出數量與應接出污水數量的比例,80%及以上得滿分,每低1%扣1分,小于60%為考核不合格。應接出污水數量指廚房水、衛廁水、洗衣水、洗浴水、井臺水等5類,按實際污水出戶戶數×5計算。污水實際接出數量指上述5類污水實際出戶數量,每戶核查后合計,若有合并出水的,可疊加計算。
③計算上述兩部分綜合得分,按得分比例兌付獎補資金。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該村莊獎補資格,并追回相應預撥款項。
2、城鄉污水管網工程
(1)因屬地鎮(園區、街道)原因導致工程未按目標任務如期完成,且延期超過3個月的,取消該標段工程獎補資格,同時追回相應預撥款項。
(2)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完成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屬地鎮(園區、街道)以工程標段為單位提出兌付申請(具體表式見附件2),由市“控源截污”辦公室審核后,根據項目決算審定的管道長度予以兌付。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市“控源截污”辦公室負責牽頭市財政局、發改委等部門做好使用管理、考核兌付等工作。市審計局對以獎代補資金實施審計監督。
(二)本實施意見生效前(以中標通知書發出時間為準)城鄉污水管網在建項目的當損補償,按原結算方式執行。
(三)2016年農村污水試點村莊治理工程,戶內出戶改造及當損補償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戶外建設部分按實結算。
(四)本實施意見由市“控源截污”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