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6]139號 |
| 制發機關 | |
| 成文日期 | 2016-11-29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為全面貫徹落實民政部等九部委《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蘇辦發[2014]4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殯葬改革,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保障群眾基本安葬需求,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結合宜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原則,倡導文明殯儀和生態葬式理念,保障群眾基本安葬需求,鼓勵和引導人們采用樹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殯葬活動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逐漸停止傳統類型墓穴建設,加快經營性和公益性公墓向節地生態轉型發展;到“十三五”末,確保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達到80%;私埋亂葬及舊墳復壘整治成果進一步鞏固;便民利民殯葬服務網絡不斷健全,文明治喪、生態安葬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任務
(一)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大力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態安葬方式,公墓要采取骨灰格位存放或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可降解葬等生態葬式,減少使用硬質墓穴和墓碑。嚴格落實單人穴占地不超過0.7平方米、雙人穴不超過1.0平方米的建設標準,倡導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減少地面硬化。鼓勵和支持少數民族群眾選擇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節地生態要求的安葬方式。自2016年起,全市各鎮(園區、街道)不斷提高新生骨灰入室存放比例和其他節地生態安葬比例,節地生態處理率達60%以上并逐年提高。
(二)加強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各鎮(園區、街道)要繼續加大公益性骨灰堂建設力度,采取新(擴)建、改造、出新等辦法增加骨灰格位數量,改善優化存放環境。各公益性、經營性公墓要在規劃紅線范圍內,優化存量土地生態化墓型開發比例,新開發的墓穴,必須100%全部采用節地生態方式。墓區建設應按照園林化要求,有效保護植被和自然地貌,使墓地與環境融為一體。墓地綠化率應達60%以上,選用適應本地生長、易于管護的植物,以常綠樹種草種為主。同時,要合理規劃好墓區道路、祭祀場所、排水溝渠、停車場等設施。要加強墓地管理,美化祭祀環境,滿足文明祭祀需要。對違規超標準建墓立碑,要依法拆除、綠化復原等方式進行整治改造。
(三)努力提高節地生態安葬服務水平。各公益性、經營性公墓要創新服務方式,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內涵,做到便民高效;要加強安葬后續管理,引導文明低碳祭掃,注重環境綠化美化。各鎮(園區、街道)要深化基層殯葬改革,充分發揮村、社區、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吸收、反饋群眾意見建議,不斷提高群眾認可度和滿意度。
(四)培育現代殯葬文化。充分發揮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殯葬改革,倡導厚養薄葬、入室為尊、節地生態安葬的理念。堅決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費等不良喪葬風氣,切實增強群眾參與節地生態安葬的自覺性,逐步引導群眾把對逝者的緬懷從注重物質載體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節地生態安葬工作,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殯葬改革全過程,把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工作列入年度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充分發揮村、社區作用,設立殯葬信息員制度,強化對私埋亂葬、違規建墓的事前預防和源頭治理力度。
(二)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示范作用。黨員干部要帶頭參與節地生態安葬、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帶頭低碳綠色祭掃,用自身行動影響和帶動群眾轉觀念、破舊俗、立新風。依法糾正和查處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違規建超標準墓穴等行為。
(三)實行獎補機制。對遺體火化后,采取海葬、可降解骨灰盒葬、公益性骨灰立體式存放等生態葬式處置骨灰的,按照《宜興市生態葬式獎補辦法》(宜民[2014]73號)進行獎補。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