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6]11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法制辦 |
| 成文日期 | 2016-11-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高塍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居委會合并的請示》收悉。為便于規劃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你鎮對高塍社區和濱水社區進行合并,合并后的名稱為高塍社區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面積為2.65平方公里,管轄范圍為原杭上村、高塍集鎮濱水花園、尚水佳苑、康佳苑、塍美公寓、中心街、塍中花園等居民住宅區。
以上區域調整以及社區居民委員會名稱確定后,原濱水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名稱自行終止。新組成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嚴格按照《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進行選舉并做好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