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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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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更好地保障全市環境安全、民眾權益和社會穩定,加快建設“環境美”新宜興,按照《宜興市民生環保三年規劃(2014-2016年)》綱要,現就2016年的民生環保專項行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綜合施策,以民為本,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排查和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提升我市的環境形象,倒逼和助推企業轉型發展,切實減少污染排放,讓廣大群眾真正享受到民生環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目標
2016年的民生環保工作主要圍繞“鞏固成果、突出重點、深化治理、全面提升”的總要求,鞏固幾年來民生環保專項行動成果,實施環境常態化管理;突出解決城區北部和工業園區周邊異味問題,切實提高異味治理水平;深化整治主要道路及旅游干線煙塵粉塵企業,全面提升城市環境形象;進一步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水、氣、噪聲等直接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環境問題,保障群眾環境權益。
三、重點內容、主要措施和任務分解
圍繞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廢氣污染、煙塵粉塵污染、噪聲污染、飲用水源地安全、秸稈焚燒等開展集中專項整治。
對影響城區環境的企業進行再排查,鞏固和提升治理水平,以經濟技術開發區為重點深化整治氣味擾民企業;進一步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全面完成重要敏感集中區域等點源污染治理,加強對主要交通沿線的粉塵、煙塵排放的監管和治理。
(一)氣味污染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林化工園區的氣味污染,鞏固和提升環科園整治水平。
對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域的氣味產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研究,分門別類制定方案,強勢推進。進一步細化環科園企業的環境管理,鞏固治理成果,解決存在問題。對官林三木化工園區的氣味問題實施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
1、對城區周邊的氣味產生企業整治再深化,特別是對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科園內的涉氣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督促企業進一步改善治理設施,加強內部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2、對群眾反響強烈的氣味污染企業要加快搬遷和關閉的進度,盡快實現停產和搬遷到位。
3、督促三木化工園區完善廢氣治理設施。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環保局、經信委。
配合部門:發改委、科技局。
(二)粉塵煙塵污染專項整治
完善粉塵排放企業的治理設施,提升建材行業環境整治水平,堅持長效管理,提高企業的粉塵治理和控制水平。強勢推進和鞏固重點區域的綜合環境治理,保持和提升區域環境質量,嚴管礦產品運輸環節,確保我市主要道路沿線的長久整潔和良好生態。
主要措施:
1、強勢推進城區西部紅塔區域的環境改善,督促有關企業全面完成粉塵、煙塵治理。
2、督促粉灰、水泥行業進一步完善環保設施,確保達標排放。創新長效監管方式,采取定期和突擊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倒逼企業加強內部環境管理,有效減少粉塵排放。
3、保持對新街歸徑村小圩組、云湖路與宜廣線交界“小三角”區域的環境監管,確保區域環境質量的穩定提升;加強運輸車輛管理,督促運輸車輛及時清洗,確保車體整潔,無揚塵產生和帶泥上路;所有物料的堆放及裝卸必須在室內進行。
4、制定管理措施,加強對建筑、道路施工揚塵、粉塵的監管。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環保局、經信委、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
配合部門:公安局。
(三)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
重點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
主要措施:
1、加強對太華鎮關閉化工企業的巡查和監管,防止企業擅自復產。開展畜禽養殖、農村生活污水排放集中檢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一切向水體排放污水的行為。
2、以高壓、嚴管等超常規手段加強對西氿水源地的保護工作。加強上游及交界斷面的預警監測,確保水源地水質安全。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經信委、安監局、環保局、公用事業局、商務局。
(四)河道及水環境綜合治理
圍繞城區及集鎮區的黑臭河道開展環境綜合整治。
主要措施:
1、加強垃圾收集管理,嚴禁向河道內拋灑垃圾及其他雜物。及時清理河道淤泥,保持周邊環境整潔和河道水體清潔。
2、加強固廢管理,嚴禁利用廢棄宕口、農村偏僻處擅自設置廢料傾倒點。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公用事業局、城管局、太湖辦、水利農機局、環保局。
(五)噪聲污染專項整治
重點解決工業企業、娛樂場所、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及餐飲業噪聲擾民問題。
主要措施:
1、及時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建材、鋼材等企業噪聲擾民問題。逐步消除居民區附近企業、住宅互為干擾的情況。
2、加強建筑施工管理,全面落實建筑工地夜間施工許可證制度和公示告知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加強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噪聲污染。
3、督促娛樂場所嚴格執行營業時間規定,并落實隔音、消音、吸音措施。嚴格審批制度,對無審批同意、擅自開辦噪聲擾民的娛樂項目予以取締。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公安局、城管局、環保局、文廣新局、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建設局。
四、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3月15前)
對照整治重點,分類別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在摸清現狀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整治對象、范圍和目標,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3月31日前)
在市政府召開的全市環保工作會議上,與其他環保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下發專門文件,明確此次專項行動的目的、意義、時限和要求。
(三)整治實施階段(2016年11月30日前)
各責任單位對照整治方案和計劃,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通過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督促污染主體落實治污責任,加大治理投入,加快治理進程,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四)考核驗收階段(2016年12月31日前)
各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整治到位一家,驗收一家”的工作要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現場驗收,落實考核獎懲措施。
五、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民生環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推進,市政府成立民生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府辦、環保局、監察局、發改委、經信委、農林局、水利農機局、交通運輸局、公用事業局、城管局、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安監局、供電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由環保局許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園區、街道)要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切實把民生環保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各責任單位要專門成立由主要領導掛帥的工作班子,實行目標管理分工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強化監督檢查。各責任單位要認真履職,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面上推進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研究和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整治的時序進度。要定期開展專項督查,隨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并通報督查結果,推動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3、強化責任考核。市政府將在年底組織對各項整治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全市綜合考評內容。對未按計劃完成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要查明原因,嚴格責任追究。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