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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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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政發[2015]56號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3]113號)和《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試行)》(錫委發[2014]52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我市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建設宜居城市為目標,完善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控手段和政策措施,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著眼長遠、注重實效。按照著眼長遠、立足實際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一致的生態補償意見,滿足生態文明建設和動態長效管理的要求。
2、統籌協調、分步實施。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總體考慮生態補償的范圍和標準,建立可量化、可界定、可考核的生態補償辦法,科學確定生態補償范圍和標準。
3、公平合理、權責一致。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要求,堅持強化約束,建立責權利相一致的生態補償機制。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以政府財政轉移支付為主,加大對生態保護的投入,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參與,探索多元化生態補償方式,合理利用生態資源。
二、政策措施
本意見生態補償是指政府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對因承擔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而使經濟發展受到一定限制區域內的有關組織和集體給予補償的活動。
(一)補償范圍及標準
1、基本農田。水稻田每年補助 150元/畝。
2、生態公益林。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每年補助30元/畝。
3、重要濕地。市級濕地每年補助20萬元/個,省級以上濕地每年補助30萬元/個。
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村,按照每年每村15萬元進行補助。
5、省級生態紅線區域。補償標準見附件。
(二)補償對象
生態補償的對象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獲得生態補償的對象。
(三)補償辦法
1、組織申報。生態補償資金實行分類、逐年逐級申報制度,市農林局負責基本農田、生態公益林、重要濕地的生態補償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市水利農機局會同市環保局負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市環保局負責省級生態紅線區域生態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由市發改委匯總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2、資金撥付。生態補償項目確定后,年初可適度預撥部分啟動資金,原則上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市農林、水利、環保等部門每年12月底前分別牽頭對各自主管的補償區域內的生態保護規劃與政策落實、生態建設和恢復、社會公眾評價等方面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形成評估意見。市發改委、財政局綜合匯總各部門的評估意見后,形成本市生態補償工作實施情況綜合評估意見,上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審核同意后,撥付相關生態補償資金。
3、資金監管。生態補償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制度,重點用于維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等。市財政局、發改委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市審計局對資金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審查。
三、工作要求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生態補償工作的組織領導,對照本意見認真抓好落實。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有序有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能,通力協作,科學合理做好生態補償工作。市發改委做好綜合協調工作,將其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農林、水利農機、環保等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健全監管機制,對項目前期工作、資金落實和使用、信息公開、建設管理和運行效果等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加強項目考核和績效評價。市審計局要加強生態補償資金的監督、審計,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2、建立調整機制。著眼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在先期確定的補償范圍、標準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生態補償標準。
3、做實基礎工作。市環保局、規劃局等部門要對照市生態紅線區域規劃,準確認定各類生態保護區域的面積和所屬村鎮。市農林局要會同相關部門,運用實地比對,準確摸清基本農田、生態公益林、重要濕地的面積和所屬村鎮。
4、強化考核監督。各鎮園、街道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考核機制,切實強化生態補償資金的使用管理。市政府也將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政策落實、項目實施情況行督查。對于列入生態補償范圍內改種其他作物,以及虛報、冒領和截留、挪用生態補償資金等行為,視情況決定緩撥、減撥、停撥或者追回生態補償資金,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四、其他事項
本意見從發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省級生態紅線區域補助標準表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省級生態紅線區域補助標準表
分類 | 類型 | 補助標準(每年) | 備注 |
省級生態 紅線區域 | 自然保護區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1×13.8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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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名勝區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0.2×13.8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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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園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0.2×13.8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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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源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0.8×13.8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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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水源涵養區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0.8×13.8元/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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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重要保護區陸域 | [一級管控區面積×0.7+二級管控區面積×0.3]×0.6×13.8元/畝 | 已列入重要濕地補助范圍的,不重復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