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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fā)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02-28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tài) | 執(zhí)行中 |
評價考核作為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內容,是數字化城市管理運行的基礎和保障。經研究,特制定《宜興市數字化城市管理考核意見》,作為考核各城市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的有力抓手,從而確保數字城管順利運行,實現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滿意率的“雙提升”。具體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各相關部門職責,構建“大城管”體系,充分發(fā)揮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效能,加大對各類城市管理問題的處置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核對象
(一)政府機關(18個)
公安局、民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規(guī)劃局、水利農機局、農林局、商務局、文廣新局、衛(wèi)生局、計生委、環(huán)保局、體育局、城市管理局、旅游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用事業(yè)局
(二)屬地政府(3個)
宜城街道、環(huán)科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三)駐宜單位(7個)
工商局、郵政局、氣象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三、考核原則
本意見的制定將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綜合監(jiān)管信息系統(tǒng)績效評價》(CJ/T292-2008)的標準,遵循公開、公正、公平,以科學量化、數據考評為主的原則。在考核時通過對完成量、完成時間和完成質量進行加權評價,對工作完成“最多”、“最及時”、“最有效”的單位給予最高分,有效避免傳統(tǒng)評價模型中任務最重的單位容易拿低分,而任務輕的單位容易得高分的情況,同時本意見在考核評分中,突出了對群眾滿意度、及時簽收率的考評。
四、考核內容
本考核意見計分主要依托宜興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tǒng)案卷流轉、辦理和核查的結果。考核內容具體分為以下七大類:
(一)事部件責任劃分依據
本考評意見事部件責任劃分以《宜興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手冊》為準,同時參照各事部件實際處理的具體情況。
(二)處置時限的規(guī)定
按照《宜興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手冊》中每項事部件處理工作設定的處置時限。其中,及時完成的工作將被記入該單位的及時率,對于個別復雜案件在處置時可由處置部門根據處置情況提請延時,經監(jiān)督指揮中心復核后可適當延長該案件的處置時限,并在實際運行中不斷完善各類事部件處置時間標準。
(三)計分時段劃定
各事部件責任單位任務處置計分時段從監(jiān)督指揮中心任務下派起開始計時,到處置完成回復至監(jiān)督指揮中心時截止。對于處置結果核查未通過的任務,將從任務回退開始繼續(xù)累加計時。
(四)工作質量認定
所有處置完成的任務都須經城管監(jiān)督員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能按正常流程結案,對于核查未通過的任務將被回退重新處置。
(五)及時簽收
為提高各專業(yè)部門簽收數字城管派單效率,真正實現城市管理高效運行,所有任務從中心派往專業(yè)部門后,各專業(yè)部門有1個工作日簽收時間。在1個工作日之內未簽收,該任務即屬未及時簽收,中心將通知各專業(yè)部門業(yè)務操作員,簽收情況將納入考核。
(六)考評周期
本意見考評周期以旬為單位,每月上、中、下旬的第一天,即1號、11號、21號為統(tǒng)計日,統(tǒng)計上一旬考核得分。當月三旬的考核平均分為月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當月三旬考核累計得分/3);年度得分為月度考核累計得分的平均分。(年度考核得分=全年月度考核累計得分/12)
(七)考評結果發(fā)布
考評結果將實時發(fā)布在宜興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應用平臺。月度考核實行排名制,并在媒體上公布考核結果。同時,將以簡報形式上報市領導、有關部門,以短信形式通報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五、考核方式
本考核意見內容主要包括各城市管理事部件相關責任單位任務處置的數量、時效、質量和群眾滿意度四個方面。
(一)綜合評價結果(滿分100分)
被考核單位當月各項考核指標加權計算后的最終得分,能夠直觀體現當前單位考核周期內任務處置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和群眾滿意度。
綜合評價結果(100)=按期結案數得分(20)+按期結案率得分(30)+12319公眾舉報案件按期結案率得分(20)+一次完成率得分(lO)+群眾滿意度得分(15)+及時簽收率得分(5)
(注:該公式中突出了公眾投訴案件按期結案的重要性。評價時段內,被考核單位的應完成處埋案件數為O時,不計算綜合得分,不參與評價,評價結果為“統(tǒng)計期內無案件”;各分值可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微調。百分數表示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各項指標說明
1、按期結案數得分(20分)
計算公式:
按期結案數得分=(被考核單位按期結案數/所有責任單位中最大按期結案數)x20分
按期結案數,為被考核單位(部門)考核周期內應結案數中,在規(guī)定的結案期限內結案的案件數。
被考核單位按期結案數,與所有責任單位中最大按期結案數相比,該比例乘以該項所占分值即為該單位按期結案數得分。
2、按期結案率得分(30分)
計算公式:
按期結案率得分=(被考核單位按期結案率/所有責任單位中最大按期結案率)X30分
按期結案率為被考核單位考核周期內,按期結案數與應結案數的比值(按期結案率=按期結案數/應結案數)。其中,應結案數為被考核單位立案數中,在規(guī)定的結案時限內應該結案的案件數。
被考核單位的按期結案率,與所有責任單位的最大按期結案率相比,該比例乘以該項所占分值即為該單位按期結案率得分。
3、公眾舉報案件按期結案率得分(20分)
計算公式:
公眾舉報案件按期結案率得分=(被考核單位按期結案的公眾舉報案件數/該單位公眾有效舉報數)X20分
公眾舉報案件按期結案率為被考核單位在考核周期內及時處理完成并結案的公眾舉報(電話、網站、傳真)案件數,占該單位公眾有效舉報數的比例。其中,公眾有效舉報數為公眾舉報數中,經監(jiān)督指揮中心審核立案的案件數。
該比例乘以該項所占分值即為公眾舉報案件按期結案率得分。無公眾舉報案件時,該欄目得分為滿分。
4、一次完成率得分(10分)
計算公式:
一次完成率得分=(1-返工率)X10分
返工率為返工數與處置數之比。其中,返工數為未通過監(jiān)督指揮中心核查而發(fā)回專業(yè)部門重新處置的案件數;處置數為立案案件中,專業(yè)部門按照處置規(guī)范要求已經完成處置的案件數,等于同一時期按期處置數和超期處置數之和。
5、群眾滿意度得分(15分)
計算公式:
群眾滿意度得分=群眾滿意率X15分
對于來源于公眾投訴(電話、網站、傳真)的案件,結案后監(jiān)督指揮中心就案件處置情況向投訴人征求意見,就案件處置的群眾滿意度進行考評。群眾滿意(含基本滿意)的案件與考核周期內公眾投訴案件的比即為群眾滿意率。
無群眾舉報案件時,群眾滿意度得分為滿分。
6、及時簽收率得分(5分)
計算公式:
及時簽收率得分=及時簽收率X5分
各專業(yè)部門應及時簽收中心派單,及時簽收(1個工作日)的案件占本部門所有案件的比率,即為及時簽收率。
(三)特殊案件計算說明
1、申請緩辦、延期的案件,如果時間跨月,則該案件的立案時間視作立案當月的應處置數,該案件的結案時間視作結案當月的處置數。
2、緩辦、延期申請不得超過當月應處置案件總量的百分之五,因主觀原因造成案件緩辦、延期的,每超過一件扣0.1分。
3、對于處置責任確實難以界定的案件,不記作各相關部門的應處置數,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召開協調會,加以協調解決,協調不了的應及時上報市有關領導,加以明確。
4、對于上述責任確實難以界定的案件,專業(yè)部門主動對接或受派及時幫助解決的,實行加分獎勵。加分視案件工作量及難易程度,每件加0.5-2分,加分后總分不得超過100分。
六、獎懲措施
(一)通報制度
1、每季度應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各單位考核得分,并對數字化城市管理運行中的相關問題及時溝通對接。月度考核得分將以簡報形式上報市有關領導,以短信形式通報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并抄報市紀委(監(jiān)察局)。
2、連續(xù)三個月考核得分排名前兩名的單位,城管委發(fā)文通報表揚;連續(xù)三個月排名最后一名的,其主要領導親自在城管聯席會議上,向城管委主任匯報原因和整改措施,并由城管委發(fā)文通報批評。
3、數字化城市管理年度考核結果由市政府發(fā)文通報,并在本市各類媒體公布。
4、第三、第四類考核對象,數字城管年度、月度考核情況,由市城管委以函的形式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并建議納入考核體系。
(二)一票否決制及考核分值
年度考核得分將作為全年機關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據,數字城管年度運行考核數據占機關效能考核分值1分。全年累計滿六個月(含六個月)月度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取消該單位全年各類先進集體評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