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證在“中國宜興”政府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的真實、準確、嚴密性,防止泄密和失密現象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宜興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試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中國宜興”政府網站和“宜興教育”網站信息公開前,對擬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審查。
第三條 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應遵循“先審查、后公開” 和“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對主動公開的信息均應進行保密審查。
第四條 規定不予公開范疇的信息:
(一)標有密級的三密(“秘密”、“機密”、“絕密”)文件;
(二)未經批準,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三)本局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
第五條 局信息公開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保密審查:
(一)由信息產生的科室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完成教育局信息公開發布審批表),科室負責人詳細審查擬公開信息的全部內容,并簽名確認;
(二)相關科室將擬公開信息送辦公室審查;
(三)辦公室將擬公開信息報主管領導簽批;
(四)報局主管領導簽批后由專人負責網上輸錄;
(五)擬公開特別重大的、敏感的政務信息,需報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批。
第六條 主管領導、職能科室、具體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保密審核職責。
第七條 違反本規定,對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嚴重后果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主管人員及其他有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存在質疑的,依據信息公開條例可以向我局辦公室提出依申請公開,屬于公開范疇的由相關職能科室提供公開材料,辦公室審核予以答復;不屬于公開范疇,由相關職能科室說明不予公開有關信息的依據和理由,辦公室審核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