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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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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強全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經 2014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關于加強全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征收安置行為,根據《宜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宜政規發[2012]3號)及相關規定,現就加強我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堅持規范實施的原則,建立健全全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附件1),由市政府辦公室召集市發改、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住房、物價、地稅等部門組成市房屋征收安置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征管辦)負責。 二、完善征收實施機構設置 市征管辦是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房屋征收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凡屬國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確需征收房屋的項目,均應按照程序向市政府申請征收,相關具體工作由市征管辦負責。 明確各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為房屋征收安置項目的責任主體,充分發揮所在村(社區)作用,組織人員力量做好具體實施工作,按期完成征收安置任務。 各鎮(園區、街道)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成立專門的“房屋征收補償辦公室”, 具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房屋征收安置的宣傳發動、前期調查、項目評估、資金落實、手續辦理、組織實施、補償安置和資料整理等各項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完成房屋征收與補償過程中涉及的專業性工作。 三、實施計劃管理 (一)各鎮(園區、街道)應逐步轉變工作思路,更多地采用項目征收的辦法,避免盲目騰地和儲備土地,在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進行匯總,并填寫《宜興市房屋征收安置年度計劃匯總表》(附件2)報市征管辦,提請市房屋征收安置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列入年度計劃并由市政府辦公室發文下達。 (二)在具體項目啟動前,各鎮(園區、街道)應將《宜興市安置房用地計劃申報表》(附件3)、《宜興市房屋征收項目備案表》(附件4)、《宜興市安置房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附件5)、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開信)等材料集中報送市征管辦,由市征管辦初步核實并提交市房屋征收安置聯席會議審核通過,作為辦理項目審批、規劃用地審批、土地審批等手續的依據。 (三)未列入年度計劃的征收安置項目不予審批,未經審核備案的征收項目不得啟動,相應的安置房建設項目不享受市安置房建設相關優惠政策,不予安排安置房建設用地指標。 四、合理調整補償安置方式 在充分尊重被征收人選擇權的前提下,可通過適當增加獎勵的方式,引導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緩解安置房建設壓力;對于征收地塊戶數少、安置房建設規模偏小的項目,可以采取采購市場住房補充安置房源的方式;對于確需建造安置房的項目,也應該通過安置房代建回購的模式解決。 (一)鼓勵貨幣補償方式。 1、征收住宅房屋應采用市場評估方法,逐步取消過去“低價補償、低價安置”的形式,提高補償安置的市場化程度。 2、征收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在按《宜興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增加10%補貼的基礎上,再根據實際情況按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不含裝飾裝修及附屬)計算給予5%-10%的獎勵,具體標準由各鎮(園區、街道)根據征收項目具體情況在補償安置方案中明確。 3、征收住宅房屋選擇部分實行產權調換,部分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面積不得超過被征收住宅面積減去安置房面積的余額。 (二)建立采購市場住房補充安置房源機制。 1、各鎮(園區、街道)可以集中采購普通商品房或其他社會閑置房源,用于安置在外過渡戶和當期征收戶,市財稅、國土、住房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稅費繳納和權證手續辦理等工作。 2、各鎮(園區、街道)應本著平等競爭、公開透明和成本最小化原則確定采購價格,原則上約請兩家以上房地產開發商商談,合理確定最優惠價格(或采取競價競買方式確定)。各鎮在采購時應綜合考慮房源位置、交通和生活便利程度、戶型、價位等因素。 五、規范征收管理行為 市征管辦應切實履行相關行政管理職責,創新管理措施,從信息公開、上崗制度、督查考核、廉政教育等方面加強管理。 (一)推行信息公開。 堅持“以人為本”,實施“陽光征收”、“和諧征收”。 市征管辦要全面推行公示公開制度并嚴格落實,將房屋征收置于全社會的廣泛監督之下,特別是要堅持政策公開、補償標準公開、補償安置結果公開、工作程序公開。 (二)實行持證上崗。 市征管辦應進一步加強行業隊伍建設,注重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培養一批懂政策、業務精的從業人員。每年應定期對各鎮征收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對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政策形勢、職業素養和技巧的系統學習,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從事房屋征收工作。 (三)強化督查考核。 市征管辦應會同市房屋征收安置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強安置房建設巡查力度,圍繞政策執行、項目進度、建設質量、市政配套等重點環節實施定期監督檢查。 (四)重視廉政教育。 市征管辦應會同監察等部門加強對征收(拆遷)從業人員的廉政教育,嚴格政策執行,規范操作流程,做到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維護征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廉潔、和諧的征收工作局面。 附:1、宜興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2、宜興市安置房用地計劃申報表(略) 3、宜興市房屋征收安置年度計劃匯總表(略) 4、宜興市房屋征收項目計劃備案表(略) 5、宜興市安置房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略) 宜興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市政府授權“市房屋征收安置聯席會議辦公室”行使征收安置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協調和審批等職責。聯席會議在市征管辦設立辦公室,通過集體會商的形式,研究確定征收安置工作的具體政策措施,解決我市征收安置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審批房屋征收及安置房建設年度計劃、房屋征收項目計劃和安置房建設申報計劃、竣工驗收等。 二、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成員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局、市物價局、市地稅局等。聯席會議由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或市建設局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組成人員,由召集人根據協調事宜確定每次參加聯席會議的部門和人員。 三、聯席會議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征管辦作為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機構,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聯席會議召開的聯絡及準備工作、負責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設年度計劃、房屋征收項目計劃、用地計劃和安置房建設申報計劃的初審工作,參加房屋征收項目竣工驗收、協助后期辦證審核服務等相關工作。 四、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一)聯席會議實行集中會審制度,原則上根據征收安置項目啟動實際情況,按需召開。 (二)聯席會議的召開由召集人負責召集。 (三)聯席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議事原則,相關問題由聯席會議集體討論并作出決定,并以會審簽字的形式下發和存檔。出席會議的成員須簽到,以便備查,會議由專人負責記錄。 (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作為相關鎮(園區、街道)在審計、結算和辦理有關手續的依據。 五、聯席會議基本議事程序 (一)各鎮(園區、街道)根據本區域需要審核的征收安置情況上報市征管辦,市征管辦接到相關的材料后進行初審并發至成員單位。 (二)聯席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具體參加聯席會議人員由召集人根據協調事宜進行確定,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會議商議事項所涉及的鎮(園區、街道)分管領導列席當次會議。 (三)聯席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議題由市征管辦請示召集人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四)會議首先由涉及的鎮(園區、街道)進行情況匯報,市建設局作初審說明,然后由與會成員單位發表意見,通過會商,審核通過的當場予以批準,未能審核通過的提出審核意見。 (五)聯席會議會審記錄和審批表格由市征管辦根據會議精神負責整理、傳發。對于批準的申報表格,由各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當場簽字,報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會后由市征管辦負責派員到各有關部門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