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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11-28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推進社區社會化服務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關于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推進社區社會化服務的意見
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平臺。為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創新社區治理方式,鼓勵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社區治理,更好地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現就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推進社區社會化服務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總目標,以群眾滿意為根本導向,在社區扁平化管理的基礎上探索“政社互動”和多元共治,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社區治理,推進治理協同化、政務扁平化、自治民主化、服務社會化。
二、總體目標
爭取用三年時間,建立相對完善的社區社會化服務標準體系,形成協調有力的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機制;有效整合社區資源,提高社區工作的專業化、科學化水平,滿足居民多層次需求;發展一批有特色、有實力的社區社會組織,激發社會各界關注幫扶弱勢群體的熱情和積極性;增強居民自治能力、培育居民互助意識,促進社區融合;創新社區治理方式、增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實現社區的和諧發展。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以激發活力為重點的社區民主自治。進一步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社區居民自治機制,推廣社區黨員或黨員代表議事制度,深入開展以居(村)民會議、議事協商會、民主聽證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實踐;以居(村)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進一步規范社區民主選舉程序,穩步擴大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覆蓋面,全面推進居(村)民自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健全民情懇談、社區論壇、社區評議等對話機制,推進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貫徹實施“政社互動”工作,為社區“定責、還權、賦能”,通過規范工作事項進社區、依法明確社區工作職責、有效克服居(村)委會行政化傾向。努力形成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居委會主導,社區事務工作站(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社會組織、駐區單位、居(村)民多元參與、協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起規范和專業的社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堅持提升存量與擴充增量、專業培訓與知識普及相結合,建立健全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制度。各鎮(街道)成立社會工作者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內社會工作者隊伍和社區工作者隊伍的建設管理。服務中心屬民辦非企業性質,與各鎮(街道)負責社區工作的機構合署辦公,由鎮(街道)到市民政局按規定辦理民辦非企業登記注冊手續,其業務主管部門為各鎮(街道)。支持鼓勵社區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其職業資格水平與工資收入相掛鉤。深入推進社區工作者“提質增能”工程,建立和完善社工招錄、培訓、考核和評價激勵機制。根據社區管理與服務需要,支持各鎮(街道)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掛職鍛煉等方式,配備和使用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招錄全日制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和優秀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到社區就業,逐步擴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社區管理與服務人員中的比例,不斷壯大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三)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力度。建立健全以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為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體,社區為基礎的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加快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和發展。大力培育服務型、公益型、互助型、學習型、文體型社區社會組織,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搭建社區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各鎮(街道)和社區建立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站),為社會組織提供交流、孵化、培訓、項目運作、財務托管等方面的服務。堅持社會事社會辦、專業事專業辦原則,通過公益創投、公益招投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將基層政府面向社區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委托有專業能力的社會組織承接,社會組織聘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供服務。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區社會組織開放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社會工作服務。
(四)不斷拓寬社區社會化服務平臺。按照和諧社區建設總體要求,本著理順關系、理清職能、整合資源的原則,按照“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模式,按“有錢出錢、有物出物、有人出人、有場地出場地”的“四有”原則,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服務民生。要積極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合作共建,推動駐區單位將文化、教育、體育、專業性服務等資源向社區居民開放,為社區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支持,推動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要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興辦社區服務業,使社區服務更加高效、便捷;要引導群眾性社會組織服務社區,充分發揮其貼近基層,直接服務群眾的優勢,提高社會服務的針對性;要依托專家資源,開展社區專業化服務,提高社區服務的水平。
(五)建立健全社區義工志愿服務機制。進一步深化義工服務網絡建設,利用現有的社區義工服務站,建立社區專業社工聯系義工制度,對社區義工開展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提升志愿服務水平。依托義工信息管理系統和社區綜合信息平臺,實現社區志愿服務需求與供給的無縫對接。深度挖掘轄區內退休或在職的干部、醫生、教師、技工等人力資源,引導和帶領志愿者協助實施社區服務項目,參與社區建設。拓展志愿互助服務,讓義工參與社區便民利民服務,鼓勵他們與社區居民和駐區單位開展社會捐贈、互幫互助等社區服務。推行志愿服務記錄制度和時間銀行,建立義工志愿服務回饋機制。對有從事社會工作職業意愿且符合條件的優秀志愿者,可以優先錄用到社區工作專業崗位。通過建立健全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三社聯動”服務機制,拓展社區社會工作服務范圍,提升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水平,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制。
(六)分類推進社區社會化服務。根據城鄉社區發展特點和社區居民需求,分類推進社區社會化服務。在城市社區重點開展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外來務工人員、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區照顧、社區居家養老、社區矯正、社區康復、就業輔導、精神減壓與心理疏導服務。在農村社區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為重點,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際溝通、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方面服務;為拆遷安置型社區居民提供技能培訓、關系調適、物業管理等方面服務,引導居民轉變生活方式,盡快融入城市;為純社區居民開展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樣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服務;支持社區居民(村民)委員會,定期開展社區需求調查,社區治安巡防,發動社區居(村)民參與制定、實施社區發展規劃,參與策劃、執行社區服務項目與活動方案。根據社區居民需求,綜合運用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方法,為有需要的社區居(村)民及家庭提供個案輔導服務;引導和培養居(村)民主動參與社區公共生活和社區事務,加強社區自治能力建設,努力實現自助、互助和社區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寬容接納、誠信友愛、平等尊重的鄰里關系,增強社區凝聚和歸屬感。
四、組織領導
(一)形成社區服務的共治合力。組織部門要創新黨建工作機制和方法,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開展社區帶頭人培育工程;紀檢監察部門要督促各部門強化服務,提高效能,減輕社區工作負擔;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引導作用,探索社區治理途徑,搭建社區工作平臺,創新社區服務機制;綜治部門要積極發揮綜合治理作用,推進平安社區建設;人口計生部門要指導社區開展人口信息、人口綜合服務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房管部門要加強業主委員會的組建指導,加大對物業公司的規范化建設和監管力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合力推進社區工作。
(二)加大社區社會化服務投入。認真落實《民政部財政部關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196號),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社區社會化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為社區社會化服務開展提供資金保障,激勵城鄉社區更好地服務社區居民。
(三)加強社區工作人員激勵保障工作。嚴格執行《宜興市社區事務工作站人員管理辦法》,規范人員的招聘、錄用、培訓、管理和考核,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素質和職業化、專業化水平。適度改善社區工作人員收入待遇,提高社工的政治待遇、社會地位與職業吸引力,引導社區人員扎根基層、服務一線。
(四)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堅持以群眾滿意為目標,著力構建黨委政府考核、群眾評價和社會評議相結合的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績效評估機制,推進考評方式民意化,促進社區治理和服務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