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4]84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07-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7日
宜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小組
2.2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2.3 專家咨詢組
2.4 企業事業單位、 媒體職責及公眾義務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3.2 預警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
4.2 響應措施
5 應急終止
5.1 應急終止條件
5.2 善后處置
6 信息報送
6.1 信息報送要求
6.2 信息報送內容
7 應急保障
7.1 資金保障
7.2 通訊與信息保障
7.3 物資裝備保障
7.4 應急科技保障
7.5 人力資源保障
8 監督管理
8.1 預案演練
8.2 應急能力評估
9 責任與獎懲
10 附則
10.1 名詞解釋
10.2 預案管理
10.3 預案實施時間
11 附件
11.1宜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體系示意圖
11.2宜興市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流程圖
11.3宜興市重污染天氣專家組名單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機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最大限度減緩大氣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護公眾身體健康。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無錫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宜興市域重污染天氣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和大氣污染源監控,建立重污染天氣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警、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盡可能減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
(2)科學預警,積極響應。及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科學預警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積極做好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技術準備,加強監測,提高預警及響應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聯防聯控和快速反應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積極倡導公眾參與,提高社會參與程度。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組長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環保局和氣象局局長擔任。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府辦、監察局、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林局、商務局、文廣新局、衛生局、環保局、公用事業局、城管局、安監局、體育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氣象局、宜興質監局、法制辦、宜興工商局、宜興供電公司,各鎮、園區、街道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 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重污染天氣形勢研判及相關信息的報送和發布,負責指導本市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跟蹤事態變化和應對情況,做好新聞和輿情的處置,負責與省及周邊有關市的聯絡。
2.2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1名聯絡員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工作,在《宜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發布后1個月內編制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方案),并報市應急辦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預警發布時負責按預案(方案)組織實施并督查檢查。
(1)市應急辦
負責指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實施;指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審核工作,督促各地、各相關部門編制、修訂與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配套的應急預案(方案);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負責指導和督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發布預警信息。
(2)市委宣傳部
負責協調新聞宣傳和輿情處置工作;會同領導小組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或通氣會,正面引導輿論;負責協調和督促相關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3)市監察局
負責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執行預警應急工作情況的監督監察。
(4)市發改委
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清潔能源保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落實能源企業應急減排及能源保障方案。
(5)市經信委
會同市環保局建立工業企業名單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氣期間停、限產工業企業名錄并及時更新,負責督促落實工業企業停、限產措施;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本市電力生產企業發電機組的調停工作。
(6)市公安局
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預案,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負責實施工程運輸車輛(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禁行管制;負責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
(7)市財政局
負責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工作所需市級經費。
(8)市國土局
負責落實儲備土地平整、礦山開采等控塵和停工等措施。
(9)市建設局
負責落實城市綠化作業工地控塵和停工等措施;負責落實建設工程和拆除工程等作業工地控塵和停工等措施;負責作業工地油漆涂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產品使用管控;負責做好渣土車、砂石車等易揚塵車輛沖洗防塵措施。
(10)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制定交通運輸行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負責指導和督促公交企業按照預警級別做好公共交通保障;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做好危化品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責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的管理;負責對汽車維修行業經營行為的監管,倡導綠色維修;協助市公安局做好道路交通管控。
(11)市農林局
負責加強秸稈綜合利用,配合市環保局開展秸稈禁燒監督檢查。
(12)市商務局
負責加油站、油庫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宜興質監局、 宜興工商局做好油品質量監管。
(13)市文廣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