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4]81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06-30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4日
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合理配置、開發、利用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江蘇省水利廳和發改委《關于開展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建設的通知》、《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標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實施范圍
宜興市全市范圍。
二、目標要求
根據江蘇省考核指標要求,通過努力,確保我市在2014年創建成為“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
三、主要任務
1、堅持依法管水。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在蘇錫常地區禁采地下水(宜興市限采地下水)的目標要求,全面控制地下水開采數量;加強節水管理,強化節水執法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對用水單位和個人進行全面節水指導、檢查和管理工作。
2、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快編制《宜興市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規劃》、《宜興市河湖健康評估》和《宜興市水生態文明試點城市實施方案》,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3、全面實行節水“三同時”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節水方案必須經節水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發放建設施工許可證。工作竣工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節水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通過。
4、建立計劃用水、定額管理和階梯水價相結合的節水指標體系。根據省級用水定額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用水,修訂工業生產和生活用水定額,全面實行定額管理;對自備水企業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大戶實施計劃用水管理,計劃用水管路率不低于90%,對超計劃用水戶按照2—5倍加價征收水費;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進一步規范節約用水指標的統計,建立和完善節水指標統計制度。
5、采用政策引導和經濟調節,積極鼓勵城市污水處理回用。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無錫市排水管理條例》,對城市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大氣降水的接納、輸送、處理、排放等行為進行依法管理;加大市區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加強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收集處理的研究。對污水處理廠周邊企業的冷卻用水、符合水質條件的印染用水和其他用水,引導使用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再生水,政府出臺再生水價格指導意見或再生水價格標準,使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再生水的一律免征收水資源費、水利工程水費。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廠要按中水回用的要求組織工藝設計。
6、節水科研和節水改造。制定節水科研計劃和節水措施技術改造計劃;加大節水器具使用的宣傳力度。對已建工程項目進行有計劃的節水技術改造,淘汰耗水量大的用水工藝和設備,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扶持節水技術改造和節水型器具更換,每年要超額完成節水型載體創建任務。由節水管理部門監督項目實施,加強節水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節水設施正常運行。
7、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加強節水管理機構的硬件和軟件建設,提高節水工作信息化、自動化管理水平,節水管理基礎資料全面實行規劃管理;用水企業按照規定的周期開展水平衡測試,逐步推行節水培訓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節水指標體系,實行規范的節水統計制度,定期報告本市的節水統計報表。
8、廣泛開展節水宣傳。利用全國節水宣傳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環境日等開展定期及日常節水宣傳活動。
四、主要考核指標
(一)、節水效率指標
1、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年度地區用水總量與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低于全省平均值30%或年均下降率≥5%。
2、農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數。在一定時間(年)內,灌入田間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與灌溉總用水量的比值為0.63。
3、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年度地區工業用水量與工業增加值的比值(不含火核電)低于18或者年均下降率≥6%(不含火電)。
4、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在一定計量時間(年)內,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重復利用水量與總用水量的比值達到70%。
5、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城市公共供水總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與供水總量的比值,具體可在標準值的基礎上根據各地實際和相關規范進行修正達到12%。
(二)、節水管理指標
6、計劃用水率。下達用水計劃用水戶的實際用水量與所有用水戶用水量的比值達到90%。
7、水平衡測試率。已開展水平衡測試單位的實際用水量與應開展水平衡測試單位的總用水量的比值達到50%。(開式電廠獨立統計)
8、用水定額達標率。用水大戶中達到國家和省用水定額標準的單位數與單位總數的比值達到80%。
9、節水型器具普及率。在用的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的數量與在用的用水器具總數的比值達到95%。
10、節水型載體覆蓋率。節水型載體實際完成數與相應載體應完成數的比值,包括節水型企業(單位)、節水型灌區、節水型社區、節水型學校覆蓋率,分別為50%、40%、20%、40%(開式電廠單獨統計)。
11、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城市污水處理量與城市污水排放總量的比值達到84%。
12、城市再生水回用率。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量與總處理量的比值達到15%。
13、非傳統水源利用率。雨水、海水、微咸水、礦坑水、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利用量與工業、生活取水總量和非傳統水源利用量之和的比值達到3%。
14、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個數與監測的水功能區總數的比值達到70%。
15、地下水管理水平。地下水水位實際埋深與省劃定的地下水水位紅線的比值達到<100%。
(三)、節水保障指標
16、管理制度執行率。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定額管理、計劃用水、節水“三同時”、節水型器具準入推廣、水平衡測試、用水審計、用水統計、價格調控、節水考核等節水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達到85%。
17、管理能力。機構人員、設施設備、培訓科研、檔案管理、行政執法等到位情況達到85%。
18、宣傳覆蓋率。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推進節水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田頭,以及節水教育基地建設情況等達到85%。
19、投入水平。水資源費征收到位情況、使用情況和節水投入占財政支出比例是否達到2‰達到85%。
附加
20、創新性工作。除上述常規工作之外,在節水型社會建設方面所做的創新性工作且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實施步驟
1、部署發動階段(2014年4月)。召開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動員會議,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成立市創建工作小組,全面部署創建工作。
2、創建實施階段(2014年5月初到2014年6月中旬)。由市水利農機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按照《江蘇省節水型社會示范區標準》,建立和完善各類統計資料,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3、初審階段。(2014年6月15—25日)。對所有創建申報材料進行匯總編訂。由市(區)水利局、發改委出具初審意見。
4、申報驗收階段(2014年6月底)。對初審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6月30日前上報省水利廳、省發改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網絡。成立“宜興市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市水利農機局,主要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考核工作。市政府將創建節水型社會示范區納入部門考核的內容。
2、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良好節水氣氛。發揮各種媒體的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開展節水宣傳,廣泛宣傳國家、省、市有關節水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全民節水意識。大力宣傳各地、各單位在節約用水的創建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3、強化技改措施。加快創建達標步伐,積極開展節水科研工作,及時收集國內外節水新產品、新技術的信息,做好引進和推廣工作,為科學節水提供保障;加快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器具,逐步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設備和工藝;組織開展創建節水型載體,典型示范、整體推進,促進節水工作落實。
4、落實投入渠道,多方籌措創建資金。按照政府投入為主、多元籌措為輔的原則,多渠道籌措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經費。有計劃的建設重點節水示范工程,鼓勵企業加大節水技術改造投入,市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和鼓勵。
附:宜興市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