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15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興市創建省級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宜興市創建省級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建立住房保障長效工作機制,切實解決民生、民本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關于全面開展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蘇建房保[2012]468號)和省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服務民生、構建和諧的理念,對照創建科學發展示范城市的總體要求,為全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積累經驗,率先建成全省高水平的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提高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標準,著力改善全市住房困難家庭實際居住條件。
二、總體目標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及時調整收入線標準及擴大保障范圍;完善保障性住房投資運營機制;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服務體系;實現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建立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機制;建立住房保障工作長效推進機制,力爭今年創成省級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
三、創建工作任務
(一)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根據《江蘇省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江蘇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各項住房保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體系,并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調整,做到各項制度之間無縫銜接,確保每個家庭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二)保障對象擴面,收入線標準動態調整
每年對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線標準按照上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進行動態調整,并實施到位。廉租住房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實物配租擴大到城市低收入無房家庭;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三)實現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
根據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升級完善我市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住房保障對象管理(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在保狀態、年審、退出等),住房保障資源管理(資金、房源籌集、保障性住房產業及物業管理)的信息化,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等信息化。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四)建立申請保障對象收入審核聯動機制
在家庭收入和財產審核方面,建立由市住房局、民政局、總工會、人保局、公安局、地稅局、工商局、人民銀行、公積金中心、金融辦、市監察局及各鎮、園、街道人民政府及各申請人員工作單位等組成的全市住房保障對象信息監管平臺,全面、及時掌握保障對象家庭情況。圍繞強化住房保障對象準入、退出、年審管理,進一步細化、完善管理制度措施。
牽頭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責任部門:民政局、總工會、人保局、公安局、地稅局、工商局、人民銀行、公積金中心、金融辦、市監察局
(五)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資、籌集、運行機制
1、規范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和使用。建立住房保障資金專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渠道和要求籌集住房保障資金;中央、省級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全部足額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2、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資運營體系,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可持續發展。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力度,確保政府投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能順利有效實施,成立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專門負責政府投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籌集、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3、為規范園區、企業和社會投資、建設和管理公共租賃住房,完善社會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辦法,明確相關優惠政策及運營管理模式,規范社會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經營行為。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六)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服務體系
1、明確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市住房保障管理機構負責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住房保障政策和年度目標任務落實的督察。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明確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負責住房保障對象的申請受理、走訪調查和年審工作,保障性住房的籌集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3、加強住房保障窗口建設。市級服務窗口設在市住房局,鎮(園區、街道)級服務窗口設在各鎮(園區、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同時把服務窗口延伸到人口規模較大、保障對象較多的社區服務中心,形成覆蓋全市的住房保障服務網絡。
牽頭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責任部門:各鎮、園區、街道
(七)建立住房保障工作長效推進機制
成立市政府領導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住房保障、財政、民政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住房保障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以目標為導向的考核機制,不斷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責任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四、創建時間安排
(一)2013年4月30日前確定窗口數量,并組織全市各窗口工作人員培訓,相關的辦公設備配備到位。
(二)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宜興市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辦法》的制訂,9月30日前實施。
(三)2013年9月30日前住房保障信息系統上線運行。
(四)2013年9月30日前,由政府出臺關于社會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的文件,明確相關優惠政策及運營管理模式。
(五)2013年9月30日前公開住房保障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住房局、財政局、民政局、監察局、各鎮(園區、街道)等組成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和指導創建工作,各相關責任單位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切實承擔起責任。同時,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積極主動,切實抓好創建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市財政要保證創建經費的投入,對于上級獎勵補助資金,保證做到專款專用,并加強住房保障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
(三)強化政策支撐。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各項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機制。
(四)完善服務機構。要加強基層住房保障服務窗口建設,明確職責,做到經費有保障,配備專門人員和必要的辦公設備,確保基層服務窗口正常運作。
(五)嚴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將強化創建工作目標責任管理,按時序進度進行督查通報,10月底前進行考核驗收。
附:宜興市創建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任務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