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3]69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丁蜀、周鐵鎮,新莊街道,市各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今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防范太湖水域發生大面積藍藻暴發現象,確保太湖安全度夏,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3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太湖藍藻治理總體部署和要求,積極組織開展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全面實現年度太湖藍藻治理目標,確保太湖安全度夏,為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二、目標任務
建立科學的藍藻打撈處置長效工作機制,加強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建設,著力提高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和水平。確保太湖不發生大面積藍藻積聚現象,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實現“日生日清、年產年清”目標,確保太湖安全度夏。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科學的藍藻打撈處置長效工作機制,是做好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前題條件。市各級藍藻打撈處置責任部門、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打撈處置工作方案,落實藍藻打撈處置責任,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建立藍藻突發性暴發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常態化打撈工作機制,加強后勤保障機制建設,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正常有序。
(二)明確工作責任分工。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行“分級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責任體制。市水利農機局為市政府藍藻打撈責任部門,負責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日常巡查、監督考核等工作;市發改委負責治藻工程項目的審查、立項、報批等保障工作;市監察局負責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監督巡查,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藍藻打撈及藍藻后續處置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會同市水利農機局做好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經費對上爭取和經費核撥工作;市太湖辦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積極做好治藻工程資金的對上爭取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太湖水域藍藻及湖泛的監測預警工作,向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相關鎮(街道)發布藍藻及湖泛動態信息,為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藍藻打撈、湖泛處置決策依據;沿太湖鎮(街道)具體負責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建設和轄區內藍藻(湖泛)巡查、打撈、處置以及各類信息上報等工作。
(三)提升打撈處置能力。提升太湖藍藻打撈處置能力,是保障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保證。沿太湖鎮(街道)要圍繞年度目標任務,建立與打撈處置任務相適應的專業藍藻打撈隊伍,配足配強專業打撈人員;優化打撈點設置方案,建設機械化打撈作業平臺,配備高效能打撈機泵;結合水流特性和地形特點,建設藍藻富集設施;加強藍藻后續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設施發揮最大效能;加大藍藻堆放池整治力度,有效防范藍藻發生二次污染現象;加強與有關科研院所、企業的合作,深入開展藍藻打撈處置技術研究,創新打撈處置方法。著力提高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和水平。
(四)實行目標責任考核。沿太湖鎮(街道)政府為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鎮(街道)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為實現年度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目標,市政府對各鎮(街道)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把藍藻打撈“日生日清”,藍藻處理“年產年清”,作為藍藻打撈處置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標。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達不到打撈處置要求的單位,市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凡因打撈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市紀檢監察部門將依據黨紀政紀規定,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五)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市鎮兩級藍藻打撈處置責任部門,要建立嚴格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要組建專職隊伍,落實專門人員,實行領導帶班,對各地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實施全時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打撈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監督檢查工作與日??己?、工作指導相結合,把打撈秩序、效率、效果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有效提高全市藍藻打撈處置成效。
(六)嚴格考核獎懲辦法。市政府對沿太湖鎮(街道)年度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行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市政府年度藍藻打撈處置“以獎代補”資金掛鉤。藍藻打撈“以獎代補”資金實行基礎經費與績效考核經費相結合,全市安排獎補資金576萬元。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建設經費、藍藻后續處理設施運行經費和陳藻處理經費實行“量質并重、以量定補”政策,所需資金在上級專項補助經費中解決,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負責籌措。
四、總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是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緩解太湖水質富營養化程度,改善太湖水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沿太湖鎮(街道)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目標要求,研究落實工作措施,把藍藻打撈處置工作作為年度中心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鎮(街道)、村領導干部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打撈處置工作的組織指導,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強化服務保障。為保障全市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正常開展,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科學謀劃,嚴密組織,切實做好藍藻打撈處置資金、技術、信息等服務保障工作。沿湖鎮(街道)要根據藍藻打撈處置任務需要,加大投入,做好藍藻打撈處置電力、機械設施保障。科學調配人員力量和交通工具,優先滿足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需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措施,藍藻打撈人員要辦理必要的人身傷害保險,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三)加強部門協作。市鎮兩級藍藻打撈處置責任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強化部門協作,發揮部門優勢,齊心協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市、鎮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為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四)秩序規范良好。在藍藻暴發期間,各鎮(街道)要制定科學的打撈作息制度和考勤制度,嚴明工作紀律。打撈人員要按時到崗作業,非工作時間各打撈點要有專人值守。藍藻暴發高峰期間,打撈人員要實行分班輪作制度,打撈處置機械設施、設備實行滿負荷工作制,做到歇人不歇機;鎮村領導要實行定港、定點包干負責制,跟班作業,堅持現場督查、督導,努力提高打撈效果,確保太湖水域不發生藍藻大面積積聚、發黑、發臭現象。
(五)創新工作機制。隨著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任重道遠。沿太湖鎮(街道)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實踐經驗,大膽探索試行藍藻打撈處置人員差別化工資制度,制定出臺“以勞定酬”辦法。進一步擴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的試行范圍。采取水域分段承包、經費定額包干等形式,逐步將“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向藍藻打撈處置各個領域延伸,提高公眾治藻熱情。著力提高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成效。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