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13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3-01-2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2012年中秋節、國慶節即將到來。今年中秋與國慶兩節相連形成8天長假,又時逢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為認真做好新形勢下我市的假日旅游工作,根據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關于做好2012年中秋國慶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省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中秋國慶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和無錫市假日辦《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中秋國慶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中秋國慶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1、突出抓好出行安全。針對中秋國慶假期出行密集、客流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等特點,各相關單位要及早制定運力調配和客流疏導方案,特別是要制訂應對大雨、大霧天氣的應急預案,避免景區出現大范圍的游客滯留。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加強旅游客運監管和交通設施維護,嚴查非法運營和超時超載運營,交巡警部門要增強重點時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標志和警力部署,嚴防發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2、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嚴格中秋國慶期間各類旅游節慶活動的安全審查和管理,認真落實“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企業和大型活動組織者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和檢查監督,確保中秋國慶假日旅游的車輛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設備安全、活動安全、消防安全。 3、認真排查安全隱患。近期,市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正在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重點部位、薄弱環節和敏感場所的安全工作。對旅游道路交通、旅游客車、游船、纜車、索道等運載工具,易發群體踩踏、火災、食物中毒等場所,要認真做好隱患排查、預案演練和現場疏導工作。 二、全力提升旅游服務整體水平 1、豐富節日文化生活。各旅游重點鎮和旅游企業要深入挖掘中秋國慶傳統文化內涵,積極組織推出富有地方特色、文化內容豐富、群眾參與性強的旅游節慶活動以及民俗旅游、鄉村旅游、文化旅游、康體健身等假日旅游產品。加強對地方中秋國慶傳統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組織,豐富群眾的節日生活。 2、提升旅游服務水平。各旅游單位要切實增強誠信意識,加強行業自律,規范旅游服務行為,提高信息咨詢、住宿餐飲、導游等服務質量和水平,以溫馨細致和高效優質的服務贏得中外游客的好評與贊譽。 3、完善旅游公共服務。交通運輸等部門要科學調配運力,及時增加車次班次,改進售票服務,方便群眾購票;加強對自駕車出行服務,確保游客“來得了、散得開、回得去”。氣象、國土等部門要加強氣象、地質災害預報等相關服務。旅游等部門要加強對旅游供求的市場預測,推動行業、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積極引導城鄉居民出游安排。旅游景區點和旅客集中場所要做好游客吃、住、行、醫等各項服務工作。 4、營造良好節日氛圍。要豐富節日文化市場,積極組織文藝演出、民俗和節慶活動。各類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豐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閑活動,倡導旅游接待單位誠信經營、文明服務、優質服務,引導游客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綠色旅游、理性消費。 三、全力規范假日旅游市場秩序 1、加強信息引導服務。要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12345服務熱線以及車站、廣場、景點信息屏等載體,動態發布交通、住宿、游覽、氣象、衛生以及節日市場供求、價格等出行實用信息,引導群眾錯峰出行、理性出游。遇有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必須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安定人心。 2、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組織聯合執法,加強市場檢查,查處各種非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以次充好、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不按合同履行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游客投訴受理,確保投訴電話24小時暢通和有人值守。 3、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加強對假日旅游工作的輿論監督,提高假日公共服務水平。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要及時曝光。引導接待單位誠信經營,旅游者互律自律,維護假日市場秩序。 四、全力確保假日旅游工作運轉順暢 1、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市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做好假日旅游組織協調工作,保持聯絡暢通,保證高效運轉,密切協作,上下聯動,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檢查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到位。 2、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各重點旅游鎮和列入中秋國慶假日旅游統計預報系統的各景區、飯店、旅行社,要按規定向假日辦及時報送有關旅游統計數據。 3、認真落實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假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解決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問題。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和續報。市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中秋國慶假日期間的值班表請于 9月28日下班前傳真至市假日旅游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87986539,傳真:87986554)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