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2]7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高塍鎮人民政府、新街街道辦事處、新莊街道辦事處: 你們關于地名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規定》、《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你們對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高塍鎮 1、位中灣河東、中灣河南、中心路西、人民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塍中花苑; 2、位中心路東、江蘇德普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南、工商分局西、遠東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塍美公寓; 3、原氿北花園更名為紅塔新苑。 二、新街街道 位新城路東、團氿南路南、溪沿河西、水岸豪庭(東苑)北的商業廣場,命名為氿州廣場。 三、新莊街道 位新東路東、官瀆河南、新莊基督教堂西、震澤路北的商業廣場,命名為新莊商業廣場。 希你們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標牌 城鄉》國家標準(GB17733.1——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