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9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農貿市場商場化改造(建造)基本標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宜興市農貿市場商場化改造(建造)基本標準 為加快推進全市城鄉農貿市場(以下簡稱“市場”)升級改造三年行動計劃,規范市場商場化改造行為,全面提升市場建設水平,根據商務部《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商建字[2009]88號)及我市《進一步加強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宜政發[2010]1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標準。 一、基本要求 1、市場必須為固定框架結構或混凝土結構的室內市場。 2、市場經營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服務人口1萬人以上。 3、實施升級改造的市場如涉及建筑結構改變或重建,必須經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二、布局標準 1、場內行業布局應按蔬菜、果品、糧油、干貨調味品、水產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百貨等商品大類合理布局、科學分區。生熟、干濕、鮮活商品嚴格區分,劃行規市。 2、氣味較淡的商品應安排在市場的前半部分,氣味較濃的商品應安排在市場的后半部分。 3、鮮活禽畜、水產經營區與熟食經營區不得相鄰相對,與其它食品經營區應相互隔開,間距應不少于 5米。 4、市場內應設置獨立隔離的凈菜處理室,面積不少于35平方米。 三、市場基礎設施標準 1、內外墻體要求。內外墻面(含天棚)應涂刷具備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整潔美觀,格調和諧。場內墻面、立柱四周應貼拋光磚,高度不低于1.8米。 2、出口通道要求。主要出入口通道應有兩個以上。市場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間設有臺階的,應同時設置無障礙通道。市場內部必須建有貨物配送專用通道,與市場外部相互連通。樓層式結構的市場應安裝載貨專用電梯。 3、地面建設要求。場內地面應鋪防滑磚,并由通道中央向兩邊排水溝傾斜,通道坡度比為1-3%。禽畜、水產經營區前的地面傾斜坡度應大于場內其它區域地面。 4、場內照明要求。場內公共區域統一安裝節能照明燈具,照度不低于100勒克斯。店檔照明應以行業為單位使用統一燈具,照度不低于200勒克斯。水產區域應使用防水電源開關和防潮照明燈具。市場各通道及出口應設置應急燈。 5、空氣質量要求。場內應充分采用自然通風,配置低噪抽送風機。1000平方米以內的市場配置抽送風機的功率不低于2千瓦,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場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功率300瓦的標準配置。 6、消防和安全設施要求。按照消防安全標準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各類符合消防規范的標識牌,通過消防單位驗收。按照治安管理要求,設置警務監控室,配置電子監控、ck報警等技防設備。 7、供水設施要求。配置合理的供水系統,水產品供水應到攤檔,禽畜肉類供水應到經營區,宰殺間、現場食品加工間等應做到“專間供水、一戶一表”,水表需經法定機構檢定合格后使用。 8、供電設施要求。市場應配置滿足用電負荷、符合安全要求的供電設施。統一合理布線、穿管暗敷,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做到一戶一表,電表經法定機構檢定合格后使用。 9、排水排污設施要求。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統,排水槽寬度不低于20厘米,弧底深度12-15厘米,材質為不銹鋼材料或PVC塑料管。各類檔臺面應從通道一側向檔內一側傾斜,并設置臺面排水槽及垂直排水管。水產、冰鮮、禽畜類經營區(攤檔)內排放污水應設置初級隔渣過濾設施。場內排水系統應按環保要求設置三級過濾處理設施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10、店檔基本設施要求。 (1)每個行業經營區內的檔面、門店貨架等擺賣設施應當整齊劃一。 (2)兼有門店和攤檔經營區的市場,門店之間隔墻高度不低于2米;攤檔臺之間隔墻高度不低于1.2米。 (3)店檔面積。蔬菜、果品檔每檔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臺面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豬、牛、羊肉檔每檔面積不少于8平方米,臺面面積不少于1.5平方米;活體禽類檔每檔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熟食品檔每檔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其中預進間面積不少于1.5平方米;水產檔每檔面積不少于8平方米,魚池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冰鮮、光禽、咸雜檔每檔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臺面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 (4)攤檔臺面。攤檔臺面應使用不銹鋼、釉面磚或拋光磚鋪設。攤檔臺立面貼拋光磚,檔臺靠通道外側邊沿設高度不低于10厘米的擋水凸邊;水產檔邊緣加裝不低于20厘米的擋水設施;肉檔靠通道一側臺面上加裝不銹鋼板,靠檔內一側鋪設聚丙烯塑料板用于切割,檔內安裝獨立砧板用于砍剁;水產、冰鮮、光禽檔臺面上應加裝多孔不銹鋼板。 (5)活體禽類經營區。應用玻璃墻與其它經營區完全隔離,區內配置獨立的抽送風系統。售賣活體禽類應使用不銹鋼籠,籠底設置接載禽類糞便的活動設施,并與售賣間隔開。應配置給排水、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等設施。設置活體禽類集中屠宰加工間,與售賣區完全隔離,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并配置獨立抽送風及上述有關設施設備。 (6)水產、冰鮮、光禽店檔。應配備保鮮冷柜、操作臺、固定污物桶(置于臺底下),并設置排污槽。 (7)豆制品店檔。豆制品應進門店售賣,用玻璃與外界隔離,配置防蠅、防鼠、防蟑螂、防塵等設施設備。 (8)熟食店檔。應分別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設有洗手、消毒、更衣設備,安裝腳踏式或自動感應式水龍頭。售賣間必須配置冷藏、加熱和降溫設備,紫外線殺菌燈,防蠅、防鼠、防蟑螂、防塵及通風排氣等設施設備,配備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用玻璃與外界隔離,設雙門柜式售賣窗,出入口設雙向彈簧門,不得露空售賣,裝飾燈應安裝在售賣間外。 (9)半成品(經腌制、調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凍食品)店檔。應配有密閉或保鮮設施。 (10)凈菜處理區。室內墻面作防水防潮處理并貼拋光磚,配置給排水設施,配備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等設備。 11、計量設備要求。市場各類計量器具由市場開辦者(市場經營者)集中配置,提供給場內經營戶使用,做到統一配置、統一管理、統一檢定、統一輪換。 12、公共服務設施要求。應設有咨詢服務處、投訴受理站、顧客歇息區等設施。開設監督投訴信箱或電話,設立示意圖、導購牌、商品區域標識、店檔號牌、宣傳欄、公告欄、電子顯示屏、公平秤、廣播等便民設施。 13、環境衛生要求。場內外環境衛生必須符合環保、城管和衛生(愛衛會)等部門的要求。(1)應配置垃圾收集、垃圾臨時存放、除“四害”和沖洗等設施設備,配備專職保潔員,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無亂搭掛、亂張貼等現象。(2)商品出樣陳列整齊美觀。做到菜上架、肉上案、魚入池、禽入籠、垃圾袋裝,不占道經營、無攤外攤。(3)新建或重建的市場應設置公廁,與熟食經營區間距不少于20米,按國家衛生城市二類公廁標準建造。(4)嚴格執行公共場所“禁煙令”和商場超市“限塑令”的規定。 四、市場食品安全管理 1、人員配備。應配備不少于2名的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一律帶證上崗。在市場顯眼位置公布管理人員相關信息。 2、檢測設施。應設有食品安全檢測室,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配備專(兼)職食品檢測工作人員,配置符合要求的檢測儀器、給排水和通風等設施設備。 3、凈菜處理。所有蔬菜上市前必須在凈菜區按照“無殘留農藥超標、無根須、無黃葉、無泥沙、無過量水分”標準進行“五無”處理。 4、追溯管理。建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臺子系統。按照統一的數據傳輸格式和接口規范,與市級追溯管理平臺連接,采集肉類蔬菜流通追溯信息,規范各個交易流程和環節。 5、信息系統。市場電腦系統應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網,做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定期報送索證索票和食品檢測情況;利用電子顯示屏(有預留數字接口可連接電腦及網絡的顯示屏)公示食品檢測及預警信息,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等內容。 五、市場的管理與制度 1、市場開辦者(市場經營者)依法設有與市場規模相匹配的經營服務管理機構,下設市場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落實管理經費。依法制訂市場物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環境衛生管理、計量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重要商品備案管理和不合格食品退出管理等制度,并按規章認真落實。建立場內經營戶檔案,做到一戶一檔。 2、場內經營戶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應合法齊全,懸掛整齊醒目。場內經營戶應對上市商品明碼標價,無騙賣騙買、短斤缺兩、虛假宣傳等其他不正當競爭和欺詐經營行為,應建立購銷臺帳,妥善保存進貨票據,做到帳票相符。 3、市場工作人員和經營戶分別統一著裝、佩戴服務胸卡,熟食品經營戶應符合衛生部門的有關著裝要求。 4、市場周邊環境整潔優美,新建市場應有綠化區域。市場戶外廣告設置應符合規劃要求,無亂搭亂建、亂牽亂掛亂張貼等現象。市場周邊店檔、商鋪商品應統一入室經營,無店外設攤、占道經營等現象。市場外應設有車輛停放場地及分類停車標志,并有專人負責管理,新建市場停車場面積應不少于營業面積的30%。 六、附 則 本標準由宜興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