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8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財政局制定的《宜興市市本級支出預算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宜興市市本級支出預算指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支出預算指標管理,明確崗位職責,提高預算執行的時效性,確保財政資金撥付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本級支出預算指標是核算和控制市本級支出預算業務活動的重要手段,是辦理市本級財政資金支付的依據,必須嚴格按照指標書規定的科目、金額和用途支付市本級財政資金,不得辦理無預算指標或超預算指標撥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本級財政資金是指由市本級財政分配與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一般預算收入和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非稅收入。 第四條 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市本級支出預算指標的規范管理,明確局相關科室職責。預算科負責支出預算總指標管理,部門預算管理科室負責歸口部門及分管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指標的管理,國庫科負責支出預算指標的審核撥付,政府采購科負責對支出預算指標中涉及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核,財政監督檢查科負責對支出預算指標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五條 支出預算指標管理控制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堅持總量控制和財力的平衡性。預算指標嚴格控制在年度可用財力之內,確保全年收支平衡。 (二)堅持預算指標管理的嚴肅性。年初預算經人代會批準后執行,除國家重大政策變化,原則上不再調整;對確需追加的經費,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原則和程序辦理并下達指標。 (三)堅持預算指標管理的合規性。按照“嚴格控制、包干使用、先審批后支出”的原則和有關權限設置的要求執行,不符合審批手續要求的不得下達。 第六條 支出預算指標類型 預算指標根據資金來源不同劃分為:年初預算安排、上年結余安排、預算超(短)收安排、上級專項補助、上級結算補助五類。 (一)年初預算安排:指年初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政府財政收支預算和部門預算; (二)上年結余安排:指用上年結余資金安排的支出(包括上年指標已列支,尚未支付掛暫存賬); (三)預算超(短)收安排:指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運用超收(或欠收)資金安排的追加(減)經費預算; (四)上級專項補助:指省、無錫市專項補助給我市的資金; (五)上級結算補助:指省通過體制結算補助形式補助給我市的資金。 第二章 支出預算指標下達 第七條 年初預算指標下達 年初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經市人代會和市政府批準后,市財政局預算科在20個工作日內將部門預算文件和指標通知書下達給局部門預算管理科室。局部門預算管理科室在收到后10個工作日內將部門預算文件和指標通知單下達給歸口管理預算單位。 第八條 追加指標下達 市財政局部門預算管理科室和辦公室收到上級財政補助文件和本級政府批復追加支出辦文單后,及時報局主要領導簽批后轉送預算科;預算科留存文件原件,并登記指標總賬和明細賬,同時將本級政府批復追加支出辦文單復印件或上級財政補助文件復印件和指標通知書一并下達給部門預算管理科室轉相關預算單位。 第三章 支出預算指標管理 第九條 預算指標管理由市財政局預算科統一負責,設市本級財政支出預算指標總賬和支出總指標管理員,負責管理市本級支出總指標。部門預算管理科室設指標管理員,對歸口部門及分管財政資金預算支出指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條 市財政局部門預算管理科室應指派專人負責本科室預算支出指標的對賬工作,并按月與預算科核對指標數額,與國庫科核對撥款金額;預算科按季度與國庫科進行預算指標對賬。對賬中如發現錯漏,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作相應調整,確保國庫撥款安全,保障市本級預算順利執行。 第十一條 年度終了,市財政局預算科分口會部門預算管理科室對當年預算指標進行清理,對當年尚未執行完畢的預算指標,符合繼續使用規定的,由預算科提出結轉下年使用申請,報局主要領導審定后,辦理結轉指標的下達。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預算科作收回處理。 第十二條 年度預算執行中需調整預算支出科目的,屬涉及預算科目類間調整的,市財政局部門預算管理科室提出調整意見并會商預算科調整;屬類級預算科目以下的,由部門預算管理科室自行調整。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由宜興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