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73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有關鎮(園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西氿水源地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指示精神,前階段,西氿水源地保護區各鎮(園區、街道)按照“即時、有力、有效”的工作要求,對轄區內畜禽養殖場因地制宜采取撤除、撤離、治理、監管等措施開展了專項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切實保護西氿水源地環境,改善飲用水水質,實現畜禽養殖污染長效治理,現就進一步加強西氿水源地畜禽養殖整治通知如下: 一、要繼續加大整治力度。西氿水源地保護區內各鎮(園區、街道)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戶進行一次再走訪、再排查。對按要求須撤除的畜禽養殖場,要認真做好養殖戶的思想工作,落實好補償政策,確保在規定期限內撤除到位;對已經排出的畜禽養殖重點污染點源,要立即組織力量,加緊撤除,消除隱患;對已經完成撤除任務的畜禽養殖場,要加強環境治理,防止二次污染。 二、要有效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長遠考慮,切實抓好畜禽養殖企業的環境治理和長效監管工作。為防止已撤離養殖企業的回潮返養,要從源頭抓起,徹底拆除養殖設施。對符合養殖條件的養殖企業,要加強日常監管,保障污水處理設施的有效運行,特別是對重點規模養殖企業,要確定專人,定崗定責,加強督查,確保養殖污染零排放,同時要引導他們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通過構筑循環農業體系、生態養殖體系等,實現養殖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三、要健全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整治工作機制。西氿水源地保護區內各鎮(園區、街道)是畜禽養殖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明確要求,落實責任,有力有序地推進各項整治工作。市農林、環保、財政等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明確各自職責,加強信息溝通,注重協調配合,為西氿水源地畜禽整治的深入開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市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在西氿水源地畜禽整治中的履職情況進行全過程督查,對工作不力或瀆職失責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相應的責任。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