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1]7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加快提升城鄉統籌發展水平,調整優化城鄉用地布局結構,緩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促進土地資源集約高效和可持續利用,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8號)、《江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9]18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切實做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清做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的重要意義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以下簡稱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可復墾整理為農用地和耕地的農村現狀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與擬用于城鎮村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拆舊建新掛鉤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實施土地復墾整理以及建設用地與農用地的調整、互換,實現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優化城鄉用地布局的綜合效益。在目前土地利用空間和指標都十分有限、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的新形勢下,實施掛鉤政策有利于引導農村集中建設和農民有序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有利于增強城鎮建設用地保障力度,促進重點區域開發建設;有利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村人居環境,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因此,全市上下要把掛鉤工作作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內容,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確保該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扎實有效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 (一)全面調查掛鉤資源 各鎮(園區、街道)要抓緊組織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專項調查,查清轄區內各類農村建設用地現狀、分布情況和整理潛力,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掛鉤資源后備庫,為掛鉤項目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合理確定申報項目 1、各鎮(園區、街道)要在客觀分析群眾接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按照市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的項目規模指導意見,有計劃、有選擇、有重點地申報掛鉤項目。 2、拆舊項目區由市國土資源部門依據項目區規模和范圍進行實地踏勘,編制實施規劃,逐級上報無錫市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審查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實施。 3、拆舊項目實施前,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要充分征求農戶、集體經濟組織及有關單位的意見,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三)著力加強項目管理 1、拆舊地塊復墾工作應按土地復墾項目進行管理,由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國土資源部《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辦法》(詳見宜政辦發[2005]16號文件)的規定,認真制定項目實施及招投標等具體方案,切實把好工程進度關、質量關,確保項目按時高質量實施到位。其中,山區廢棄礦山復墾項目坡度應小于25度,田塊坡度應小于10度、表土層厚度大于30公分,并符合耕作條件。復墾項目驗收通過后,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要及時組織耕種,確保復墾一塊、耕種一塊,并實現長效管理。 2、建新地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城鎮規劃和環保要求,嚴格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征收供地工作。 3、安置地塊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掛鉤規劃、村鎮規劃等相關規劃的要求。 (四)用足用好掛鉤指標 1、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省國土資源廳下達的年度掛鉤指標,編制年度掛鉤實施規劃,啟用掛鉤建新指標,規劃實施期限為一年。 2、掛鉤指標應優先用于保障項目區內拆舊地塊農民安置和農村公用設施、公共服務建設用地,該類用地指標原則上不低于掛鉤指標規模的30%。 3、掛鉤項目區實施以省國土資源廳審批的年度掛鉤實施規劃為依據,不得擴大項目區實施范圍,不得擅自突破掛鉤實施規劃調整建新地塊。 4、根據“誰投資、誰收益”、“誰復墾、誰優先”的原則,掛鉤項目復墾后產生的掛鉤指標,復墾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享有優先使用權;掛鉤指標使用有節余的,由市級統籌安排,在本市范圍內實行有償調劑使用。 (五)規范項目資金管理 1、掛鉤項目資金由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實行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開支范圍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2、項目所在鎮(園區、街道)要整合各項涉農資金,加大掛鉤項目拆舊復墾投入力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3、對由市級統籌安排、實行有償調劑使用的掛鉤指標,指標使用鎮(園區、街道)應支付每畝5-20萬元的調劑使用費,專項用于掛鉤指標調出鎮(園區、街道)的獎勵。 三、切實加強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的組織領導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地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規范實施。市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能,切實做好掛鉤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等工作,并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規劃部門要做好新農村建設的規劃編制指導和安置房規劃審核工作;農林、農辦等部門要做好建設用地復墾后的土壤改良和承包經營權管理指導工作;其他相關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業務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要把掛鉤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領導和工作機構,全力抓好項目實施,確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實效。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