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5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的補充意見》(宜政發[2011]65號)文件精神,切實保證計劃生育一次性獎勵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步驟 (一)宣傳培訓 1、加強宣傳。各地利用政府網站、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加強一次性獎勵工作的政策宣傳,使廣大職工充分了解一次性獎勵的具體政策和自己應該享受的待遇,使企業明確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增強企業落實政策的自覺性和責任心。 2、搞好培訓。市人口計生委、人保局、國稅局、地稅局和財政局負責對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解讀文件精神,明確具體工作流程和要求。 (二)組織登記 1、登記對象 登記對象為2008年1月1日以后,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人員。 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予以補發,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代為申請登記。 2、登記地點 (1)在企業(包括兼并、轉讓、改制的企業)退休的人員在本企業進行登記。 (2)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進行登記。 3、登記時間 (1)在企業的持證退休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即時進行登記。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由企業負責通知并于今年5月10日—5月30日進行登記。 (2)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由各鎮(街道、園區)人保所負責通知,在退休次年的3月1日—3月20日進行登記。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的其他持證退休人員,根據市人口計生委公告,于今年5月10日—5月30日到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進行登記。 4、登記時所需材料 (1)申請人填寫《宜興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 (2)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職工退休養老證》(或職工退休審批表)和子女《身份證》。以上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審核確認 1、審核及錄入 (1)企業負責審核本單位持證退休人員資格。即在登記的基礎上按提供的相關證件等審核享受一次性獎勵的資格,并將發放名單于次年3月底前報所在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備案。對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的持證退休人員審核結果于今年6月30日前報企業所在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備案。 (2)其他持證退休人員資格由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和人保所共同審核,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負責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有效性,人保所負責審核企業退休人員身份及退休時間、養老金待遇發放情況等事項。市人保局于每年的2月20日前將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的信息提供給市人口計生委。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和人保所應當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審核并報市人口計生委復核,市人口計生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返各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對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的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審核結果于6月15日前報市人口計生委復核,市人口計生委于6月30日前完成復核。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將申請人登記的信息與人保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并錄入一次性獎勵工作軟件。 2、比對 市人口計生委將未通過比對的信息交市人保局進行再次比對審核。 3、公示 符合獎勵條件的名單在申請人所在企業或鎮(街道、園區)、村(社區)張榜公示5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4、確認及報送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異議查證不實的,企業將發放名單于獎勵對象退休次年3月底前報所在地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備案。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由鎮(街道、園、區)人口計生辦匯總確認,上報市人口計生委復核后,市人口計生委將擬發放名單于獎勵對象退休次年的4月底前報送市財政局。文件出臺前已破產(包括關閉、撤銷)企業,由市財政局負責企業級次的認定。 (四)獎勵金發放 一次性獎勵金在持證退休人員退休時,由其所在的企業按規定一次性直接發放給本人。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市財政承擔,由市人口計生委和市人保局共同負責發放,市財政局負責資金撥付工作。具體由市人口計生委建立市級獎勵金專戶,并于獎勵對象退休次年的5月底前由市財政局將獎勵金統一劃轉市級獎勵金專戶。獎勵金于獎勵對象退休次年的6月底前發放到位,通過養老金發放賬戶代為發放或由市人口計生委負責發放。 對不按規定支付獎勵金的企業,由市人口計生委負責匯集名單提交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委托市國稅、地稅部門代為征收,屬國稅、地稅共管企業的,由國稅負責征收,純地稅征管企業,由地稅負責征收。具體操作由各鎮(街道、園區)財政所與當地國地稅分局做好銜接工作。國稅、地稅部門于下一年度6月底前將征收到的獎勵金劃轉市級獎勵金專戶,由市人口計生委和市人保局共同負責發放。國稅、地稅部門對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的持證退休人員獎勵金代征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為確保一次性獎勵工作的落實到位,各鎮(街道、園區)在督促企業自覺發放、國地稅部門代征的基礎上,于11月底前發放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人口計生、人保、財政、國稅、地稅和工商部門作為實施一次性獎勵的主要責任部門,要定期召開溝通協調會議,掌握一次性獎勵工作動態,及時收集、研究、協調、解決一次性獎勵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市領導匯報。 (二)切實履行部門職責 人口計生和人保部門要認真做好獎勵對象資格審核確認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企業級次認定和資金籌集工作;國稅、地稅部門要及時征繳一次性獎勵金;工商部門做好企業注冊地的確認,并對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的持證退休人員根據市人保局提供的人員信息按企業屬地分劃到相應的所在鎮(街道、園區),提供鎮(街道、園區)落實和督促登記;經信、監察、審計、總工會和人保部門要做好監督、維權等工作。 (三)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耐心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各級都要向社會公開咨詢投訴電話,逐級反映一次性獎勵實施工作遇到的問題。市人口計生委87986165和市人保局87996809熱線電話要認真記錄并反饋群眾反映的情況,確保一次性獎勵工作能平穩有序推進。 附:《宜興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