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4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開展“食品安全行動年”活動,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小作坊和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的基本情況,推進食品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小作坊和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調查摸底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和內容 (一)調查對象:食品小作坊和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 1、食品小作坊:是指10人以下,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和個人; 2、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主要包括油條、饅頭、面包、點心、街上煎炸食品等現賣、流動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場點。 (二)調查內容:證照情況(主要是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健康證、食品安全設施等。 二、調查時間和范圍 (一)調查時間:2011年4月10日-4月30日; (二)調查基準時間點(調查數據最后截止時間):2011年3月31日; (三)調查范圍:各自管轄的行政區域。 三、有關注意事項 1、此次調查摸底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鎮(園區、街道)要高度重視,堅持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全面調查、不留死角,并及時做好匯總統計上報工作。 2、本次調查摸底以單體經營店為對象,不包括商場、超市、飯店等大型單位的內部經營店及掛靠經營單位。 3、填報表格時,若填報食品不在列舉品種內,請先按最類似項填報(如小酥糖制售可列入“糕點類”),最后再考慮填入“其它類”;填報“制售種類”以主經營項目作為分類標準;證照過期或未年審,均作為無證或無照。 4、請各單位于 5月1日前,將附件1、2兩表格以電子文檔報至市食品藥品安委會辦公室(郵箱:wjf691218@126.com);調查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市食品藥品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87961903,87973912(傳真)。 附:1、宜興市食品小作坊和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調查表(略) 2、宜興市食品小作坊和其它現場制售食品點匯總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