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0]8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了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加強和規范學校(含幼兒園,下同)接送車輛及其駕駛人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 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長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全市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從關注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文件,堅持“地方負責、屬地管理,疏堵結合、防治并重,因地制宜、多種形式,市場運營、財政補貼”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立足長效管理,切實做到政府負責,部門協作,分工明確,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全面構建我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堅決杜絕涉及學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明確職責,切實落實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 1、各鎮(園區、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學校接送車輛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狠抓責任落實。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營、管理規范、適度補貼”的要求,研究出臺轄區內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方案。要根據當地交通安全現狀、特點及存在的問題,以鎮為單位,因地制宜,采取客運班車、專車和社會車輛等多種接送形式,從交通工具上消除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 2、公安部門要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對符合《江蘇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或省公安廳、教育廳有關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標準的,分別核發校車標志和接送學生車輛標志,對駕駛人核發準駕證;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整改后方可參與接送學生;整改不到位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時會同相關部門取消其接送資格。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地區、學生乘用車輛的日常管理。特別是在學生接送車集中的校門口、必經路段和道路通行條件較差的路段,要調整警力加強管理,依法查禁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報廢車、拼裝(組裝)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參與接送學生,從嚴查處超員、超速以及非法改裝車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積極會同學校、幼兒園定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強化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行車意識。要會同交通運輸、建設部門對主干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進行深入調研、科學分析、系統設置,并加快主要道路路口、村口的標志、標線和減速設施的建設,不斷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在學生上下學集中的時段和路段,安排警力維護學生交通安全。 3、教育部門要負責對學生乘車安全的教育管理。要將學生接送車輛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內容,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檔案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各學校要會同交巡警部門對區域內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及駕駛人、行駛時間、行駛路線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向家長廣泛宣傳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標準,督促家長與車主、駕駛人簽訂安全接送學生協議,納入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并做好臺賬,逐步建立學生上下學乘坐車輛動態監管機制。要明確專人負責學生上下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車、班車等集體接送車輛教師值班制度和車上學生干部值日制度,協助相關部門保障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要落實校門口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查監督,發現超員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制止,及時報相關部門查處,堅決杜絕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惡性事故。 4、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一鎮一策”思路,在上下學時段、主干線路段,對農村客運班車調優線路、調整時間、加密班次,方便學生上下學。力爭 6月10日起,在大部分鎮(園區、街道)開展試運行,9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運營。 三、齊抓共管,嚴厲打擊違規接送學生車輛 公安、交通運輸、教育、城管等部門,要聯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力量開展打擊未經審批、違規接送學生車輛的專項行動。要通過全面整治和加強日常監管,規范學校學生接送車輛的管理,嚴厲打擊違規車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對學生日常管理,注意了解學生私自搭乘違規車輛及接送學生車輛情況,并在及時制止的同時,盡快通報相關部門,共同打擊違規接送學生車輛,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四、強化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加強對學生乘車安全正面典型的宣傳,對反面事例要進行曝光,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教育部門和全市各學校要將乘車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教育范疇,明確教育內容和教學目標,會同轄區內交巡警部門,定期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對中小學、幼兒園全體師生進行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要采取宣傳畫、掛圖、卡片、講座等多種形式,經常性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主動抵制乘坐、使用違規車輛和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以開家長會、發放《告家長書》等形式,結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學生家長,杜絕個別學生家長聯合租用違規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引導廣大學生自覺乘坐具備運輸條件和營運手續的公交客運車輛。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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