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0]6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切實提高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應急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處置能力,根據上級要求和宜辦發[2009]5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的意見》精神,現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要求作進一步明確: 一、規范信息報送程序 1、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鎮、園區、街道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歸口管理”的原則,在趕赴現場、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必須在第一時間如實向市應急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的,可在事發現場電話報告,再作書面報告,涉密信息按照相關規定報送。 2、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市公安消防大隊119火警服務平臺系統,一旦收到涉及人員傷亡、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信息,在迅速下達處警指令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應急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同時將有關信息快速傳遞至相關主管部門和屬地鎮、園區、街道。市安監局應扎口上報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在向上級安監部門歸口上報的同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其他部門在信息上報的同時也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市應急辦公室。 3、市應急辦公室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依次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市長、分管副書記,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二、明確信息報送要求 1、各鎮、園區、街道和有關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的收集和報送,切實做到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2、信息報送要及時、客觀、準確,內容要簡明扼要。對一般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1小時內報至市應急辦公室;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2小時內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相關情況和基本過程報至市應急辦公室,并做好事件的后續跟蹤報告。 三、落實信息報送責任 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凡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事件信息,造成嚴重后果、惡劣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宜興市應急辦公室聯系電話:87986111,87986222。傳真:87986619,87986111。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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