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0]5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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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宜興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江蘇省、無錫市關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環境質量,努力實現省“兩個確保、一個下降、一個改善”(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區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水質繼續改善)目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0年全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咬定建設生態文明先驅城市這一主題,堅持科學治太,圍繞鞏固成果、提升水平、作出示范的主體要求,繼續推進控源截污,有效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修復水生態環境,確保太湖安全度夏,實現應急治理向長效監管的重點轉移,為宜興建設全省科學發展新亮點打好水環境基礎。 二、工作目標 圍繞省“兩個確保,一個下降,一個改善”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繼續推進省、無錫市水環境綜合整治重點目標責任工程,努力全面完成目標任務,確保省定重點9條入湖河道消除劣V類水質、全市河道徹底消除黑臭現象;年內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集鎮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水功能區水質及全市環境質量綜合指數達到小康指標考核要求;年內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4%。 三、主要任務 按照以上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2010年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實施“八大工程”: 1、全力實施污染排放削減工程。按照“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20%的目標要求,結合我市減排任務實際,繼續推進“三大”減排計劃落實,確保減排任務的全面完成。繼續推進結構減排。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代。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控制新污染源的增長;實施開展第二輪化工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化化工、印染、造紙、食品等重污染行業和重金屬污染企業的專項整治,開展固危廢物的專項整治,組織實施琉璃瓦企業的專項整治;繼續推進工程減排。按照新的太湖流域污染排放標準,鞏固和深化印染、化工等行業及污水處理廠的“提標”工作,減少污染排放,對提標改造無望的企業,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實施關停并轉;繼續推進管理減排。以實施中水回用、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引導和督促污染企業走節能、降耗、循環發展之路,實施重點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10只以上,完成8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70%以上的重點規模企業通過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年內力爭完成1000噸COD的減排任務,把環科園、開發區建成省級以上生態工業園。全市高新技術產值占地區工業產值比重達45%以上,服務業增加值增幅達14%以上。 2、全力實施截污設施建設工程。繼續把截污設施建設作為全年“治太”工作的關鍵。一是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全面推進建邦城北、建邦官林污水處理廠建設,年內確保完成主體工程,另外,城北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要同步建設尾水回用;加快和橋、張渚、丁蜀污水處理廠擴建進程,年內確保建成投運。同時,要著力提高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水平,一方面要保障正常運行和處理達標,另一方面要圍繞建成后一年內處理負荷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于75%的目標效果強化管理。二是實施污泥處置工程。年內開工建設日處理150噸的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三是實施截污“ 3355”工程。結合排水達標區建設,重點完成30公里主管網、3座污水提升泵站、5000戶納管、50萬平方米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全市管網實現全覆蓋。實現開發區、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污水接管率100%。同時,完成排水達標區建設428個。四是繼續建設以太湖一級保護區和主要入湖河道區域為重點的農戶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工程50處以上,努力實現太湖一級保護區周鐵、丁蜀、芳橋、新莊境內規劃保留自然村莊農戶生活污水處理覆蓋面達70%的目標,完成改廁8000座,其中生態型戶廁2000座。五是進一步完善垃圾收集體系。規劃建設城東垃圾壓縮中轉站,建設完成3座垃圾壓縮中轉站滲濾液預處理設施,補缺完善垃圾收集容器,改善垃圾收運裝備,開展村莊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提高農村垃圾無害化收集處理率,農村垃圾全量化收集且無害化處理達到100%的標準。六是開展新一輪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完成村莊綜合整治120個以上,年內創建無錫市以上生態示范村40個以上。 3、全力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力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切實降低氮磷對水體的富營養化影響程度。一是發展生態農業。大力推進化肥農藥減施工程,實現全市測土配方施肥全覆蓋,化肥農藥施用量分別比2009年再下降5%以上,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推廣覆蓋面積達95%以上。二是發展有機農業。積極發展綠色農業,注重“三品”生產由“重認證、輕管理”向“重質量、創品牌”轉變,新增“三品”11只,使“三品”總數達到160只;搞好2個水稻有機栽培示范點建設;優化種植結構,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示范推廣1000畝綠色蔬菜生產,繼續推進瀆邊公路以東區域“水改旱”工程。三是發展循環農業。以太湖、滆湖周邊百畝連片養殖為主,推廣池塘循環水養殖,全年完成18000畝;推進畜禽養殖場綜合整治,對15家規模養殖場實施污水零排放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整治,對官瀆港9家養殖場實施拆除和生態養殖整治,完成1500平方米生態發酵床養殖技術推廣工程。實施秸稈綜合利用,新建2座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年消耗秸稈30萬公斤,同時推廣8萬畝秸稈還田腐熟技術。 4、全力實施湖河生態修復工程。加大水生態修復力度,切實降低水體的富營養化程度,提升水環境承載能力。加快造林綠化建設,完成全民義務植樹100萬株,造林綠化面積達到2。3萬畝,完成生態防護林建設6250畝;加快生態濕地修復建設,完成大浦港—黃瀆港、沙塘港—邾瀆港濕地建設1940畝,實施滆湖南部濕地生態修復一期工程2178畝,今年完成工程進度的80%,完成水生生物控制性種養工程3000畝;加快生態攔截工程建設,對太湖一級保護區內主要入湖河道兩側的農田溝渠塘、支浜進行生態修復,建生態溝渠塘25萬平方米。加快推進太湖生態清淤工程,在4月底前完成太湖二期5。41平方公里、145萬土方的生態清淤任務;積極開展沿太湖入湖河網輪浚工作,對早期清淤的沿太湖入湖河網及面上農村河道實施新一輪疏浚,完成河道清淤184條170公里,土方266萬方,同時全面實施城區河道清淤及綜合整治,逐步提升湖河生態功能。 5、全力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工程。嚴格執行《橫山水庫水源保護區規劃大綱》及各項規定,繼續推進橫山水庫水源地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和飲用水水質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水源地整治,加快推進橫山水庫上游太華鎮區域“水改旱”、污水納管、水土保持、澗溝整治等“四大工程”。加強規范化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嚴密監測監控。圍繞飲用水安全保供,實施全市水廠(增壓站)、城區主管網、小區改造工程,完成宜城主管網及小區10座加壓站改造,并實施管網監控工程,重點完成張渚、徐舍、官林、和橋等水廠、泵站、管網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全力抓好第二水源地油車水庫建設,確保年度完成工作量的30%以上。 6、全力實施河道“河長制”管理工程。全面推進省定9條重點入湖河道的“雙河長制”管理,圍繞年度整治目標任務,做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推進有力;全面啟動滆湖、竺山湖及太湖西岸湖區綜合整治,編制實施方案,部署按年度目標整治規劃工程的實施;繼續推進全市290條“河長制”河道的管理工作,發揮兩級“河長辦”的作用,重點開展黑臭河道的專項整治,努力建立示范整治河道,注重典型引導,加強檢查督促,年底前徹底消除河道“黑臭”問題;進一步加大河道長效管理力度,繼續加強船舶污染治理,美化河道環境。開展滆湖水上餐廳專項整治,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7、全力實施環境安全工程。強化環境監管,堅持高壓監管態勢,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將重點企業監管落實到人,督促所有排污企業做到達標排放。加大環境資源區域補償機制實施力度,積極推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機制,對全市COD排放10噸以上的企業以及所有污水納管企業全面實施持證排污,引導企業減少污染排放,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強化水質監控,實施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實現與省聯網。進一步完善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實現全市水域全覆蓋。全面開展氨氮、總氮、總磷污染源監測,加強對橫山水庫飲用水源地、11個小康斷面、28個河長制斷面、41個水質功能區以及293個農村地表水斷面的日常監測,適時增加監測頻次和密度,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8、全力實施太湖安全度夏工程。按照日生日清、科學處理的要求,強化藍藻打撈與處理,探索市場化、產業化運作機制。完善藍藻打撈工作實施方案、應急預案和督查考核機制,嚴密組織打撈和督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太湖藍藻不發生囤積、發黑、發臭現象;相關部門要抓好巡查監測職責履行,嚴格執行監測預警日報、應急快報等制度,對太湖湖體、飲用水源地及主要入湖河流實施全方位巡查監測,增加湖體氨氮監測指標,及時報送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圍繞防止藍藻二次污染,積極探索藍藻處理新途徑,再上1套移動式藻水分離設備,完善八房港藻水分離站藍藻收集、沉藻處理、藻泥綜合利用配套設施和運行管理制度,提高處理能力和效果。 四、工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要堅持把治太工作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抓緊抓好,大力提高組織化程度。市政府將進一步完善《宜興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完善組織領導體系,明確成員單位及其工作職責,強化指揮保障功能;市太湖辦要切實肩負起市委、市政府賦予的綜合牽頭協調職能,總結成功經驗,創新工作舉措,組織六個專業辦公室充分發揮具體實施、推進整治的職能作用;各鎮、街道、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建立好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制度,并完善配強工作班子,明確歸口部門,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態化、規范化。今年,國家將對太湖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檢查考核,同時,省將對省級一至三期資金補助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各級要予以高度重視并做好相關推進實施和規范管理工作。總之,要通過強化組織領導,提升治太工作地位,完善治太工作機制,促進全市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任務的扎實推進。 2、強化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宜興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市政府建立相關責任部門實施綜合治理的聯動機制,明確全年“治太”主要目標任務的責任分工。市太湖辦、發改、經信、環保、農林、水利、公用事業、建設、衛生、交通、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特別是各行業歸口部門要承擔好歸口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一手抓好年度計劃工程的加快推進,一手抓好建成工程的后續長效管理辦法的制定和落實。地方政府要強化屬地負責制,按照“守土有責”的要求,加強太湖水污染防治機構建設,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健全“河長制”管理措施,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全力做好配合和分內工作。要強化履責督查和責任考核,市對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鎮年度治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 3、強化保障推進。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市太湖辦的統一牽頭下,積極做好治太資金保障和治太項目進度督查工作,全面推進治太工程的順利實施。要加大治理資金爭取和投入力度,合理編報治太項目,積極做好國家、省治太資金爭取工作。市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設立“太湖水環境治理專項資金”財政專戶,從新增財力中劃出20%,實行專戶管理,專項用于太湖水環境治理。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各級配套、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夯實全市水污染治理的財力基礎。市太湖辦要組織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治太項目推進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督查,促進治太資金規范管理,確保治太目標任務如期完成。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對履職不到位、失職瀆職的相關責任人員,由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