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0]5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張渚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命名“南和佳苑”居民住宅小區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規定》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位宜廣公路東、華新西路南、南門村中心組西、南環路北,正在建設中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南和佳苑。 希你鎮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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