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9]12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統計督查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加以貫徹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宜興市統計督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2009年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蘇統[2009]35號),我市被列為2009年江蘇省統計督查對象之一。為迎接省統計督查組的督查指導,保障統計督查規范有序進行,并以此為有利契機,進一步提高我市統計數據質量,提升統計工作水平,根據《江蘇省統計督查制度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統一領導、管理、協調和配合統計督查工作。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統計局(聯系電話:87986109)。各鎮、園區、街道分別成立統計督查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統計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要按照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工作部署,統一組織對本地統計工作及其統計數據質量的自查自糾工作,配合省、市統計督查辦做好統計督查工作。 二、督查內容 (一)宣傳和貫徹落實《統計法》及《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加強統計工作、推進依法統計情況;根據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的規定,開展統計工作的情況,依法保障統計數據上報及時性、真實性的情況;統計數據的搜集、公布、使用情況;統計工作和統計數據的自查自糾情況等。 (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統計制度方法做好科學發展評價工作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和加強、規范抽樣調查工作情況。 (三)強化和規范統計基礎建設的情況,包括市、鎮兩級統計機構的設置、統計人員的配備、統計經費的落實,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貫徹執行,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統計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統計信息化、自動化建設等情況。 (四)主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情況 1、統計督查的市級單位主要指標: (1)地區生產總值。要對分產業、分行業數據來源、計算依據進行檢查。 (2)工業增加值。要對現價工業產值、產品銷售收入和增加值率進行檢查。 (3)農業增加值。要檢查農業總產值、農業中間消耗和農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是否符合統計制度要求;農業增加值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要對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統計數據的來源、渠道和數據質量進行檢查。 (5)規模以上項目投資完成額。要對計劃總投資、投資完成額中是否包括流動資金、是否按照計劃數上報、需要安裝的設備是否按照統計制度的規定上報等進行檢查。 (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檢查收入的構成及其增長因素。 (7)農民人均純收入。季度檢查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年度檢查農民人均純收入。 2、統計督查的鎮、園區、街道主要指標: (1)地區生產總值。要對分產業、分行業數據來源、計算依據進行檢查。 (2)工業增加值。要對現價工業總產值、產品銷售收入和增加值率進行檢查。 (3)農業增加值。要檢查農業總產值、農業中間消耗和農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是否符合統計制度要求;農業增加值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要對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統計數據的來源、渠道和數據質量進行檢查。 (5)固定資產投資。對規模以上項目計劃總投資、投資完成額中是否包括流動資金、是否按照計劃數上報、需要安裝的設備是否按照統計制度的規定上報等進行檢查。 三、督查程序和核實方法 (一)督查程序 統計督查主要采用自查自糾、評估調研、檢查核實、數據調整的辦法進行。 1、自查自糾。各鎮、園區、街道于7月底前,按照統計督查制度規定的內容和檢查辦法,對本地的統計工作和統計數據(重點是2008年度快報和2009上半年數據)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查應注重實效,不能走過場。要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逐一列出統計基礎工作及統計數據質量存在問題及分析情況,報送市統計督查辦公室。市統計督查辦根據各鎮、園區、街道的自查自糾情況,結合市級自查自糾情況,形成全市自查整改方案,在征得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同意后上報省統計局督查辦和統計督查專員。 2、評估調研。市統計督查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的2008年度快報和2009年上半年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在征得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同意后,將相關數據和評估報告上報省統計局督查辦和統計督查專員。在此后的月后、季后10日內,市統計督查辦公室要對全市的報告期的主要數據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在征得市統計督查領導小組同意后,將相應報告期的評估報告上報省統計局督查辦和統計督查專員。在此期間,各鎮、園區、街道要配合好省統計督查專員來我市進行調研評估和檢查指導。 3、檢查核實。市統計督查辦公室將組織人員對各鎮、園區、街道報送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認真的審核和分析,在此基礎上組織力量進行實地檢查核實。實地檢查核實工作將在8月底前結束。同時,各鎮、園區、街道要做好省統計局督查辦來我市進行現場檢查核實的準備工作。 4、數據調整。市統計督查辦公室根據全市統計督查情況,會同省統計督查專員提出全市的數據調整意見,以政府文件形式于11月底前報省統計局督查辦,待正式批復后對全市及各鎮、園區、街道進行數據調整。 (二)核實方法 各鎮、園區、街道對統計基礎工作,以及2008年度快報和2009年上半年各相關指標數據質量進行自查核實,并填寫有關自查表。具體的自查核實方法是: 1、統計基礎工作。指截止2009年6月底,鎮級統計機構的設置、統計人員的配備、統計經費的落實,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建立健全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統計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統計信息化、自動化建設等情況。 2、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產品銷售收入)。各鎮、園區、街道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部自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隨機抽取兩個村全部自查。具體辦法:根據執照確定企業是否屬于法人單位,根據主營業務活動確定企業是否是工業企業;根據國稅部門提供的企業納稅銷售申報表上的納稅產品銷售收入與企業提供的財務銷售和有依據的帳外銷售來核實企業的產品銷售收入;根據核實的年度產品銷售收入判斷該企業是否是年產品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企業;將核實的產品銷售收入與企業上報的統計產品銷售收入進行對比,確認企業虛報、瞞報的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捆綁上報的問題;根據核實的企業產品銷售收入加上企業產成品期末期初庫存差額與企業上報的總產值進行比較,如出入較大,需企業提供相應的計算依據(產品入庫單、銷售部門或財務部門提供的平均銷售單價等原始記錄)進一步核查。 3、農業增加值(農業總產值)。根據農業增加值核算相關規定,對核算資料進行全面自查。具體方法:①通過自查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計算表、農林牧漁業中間消耗計算表和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表,看其計算方法、計算公式使用是否準確。②通過自查計算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產品產量是否采用農業年定報報表中的數據,來判定其產品產量的可靠性。③通過自查計算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產品價格,看是否嚴格執行了統一規定和采價原則,判斷其產品價格的合理性。④通過自查計算中間消耗的產品數量和價值,看是否嚴格執行統一規定及其取材渠道、方法,判斷其中間消耗量的準確性。 4、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面對限額以上貿易、餐飲業單位的零售額進行核查,對限額以下貿易、餐飲業樣本單位進行核查。同時要根據相關制度方法的規定,對數據搜集來源、渠道進行檢查,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應與工商部門的數據、經濟普查的數據進行全面核查。通過納稅申報表,檢查全部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餐飲企業應稅銷售(營業)收入。重點檢查限額以上餐飲企業(賓館、飯店、大酒店等)零售額。 5、固定資產投資。全面對各鎮、園區、街道的規模以上投資項目進行核查。檢查規模以上項目庫,以項目批準機關或項目登記備案機關的有關文件為依據,確保規模以上項目不重不漏。以現行的投資統計方法制度為依據,檢查其項目是否符合規模以上的統計范圍,是否履行統計登記手續,計算方法是否符合統計制度的規定,有關屬性指標的劃分是否符合統計標準。 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對全部調查戶進行檢查。具體核查:家庭人口、就業人口填報是否準確;家庭每個人的收入是否記實;一次性大額收入填報是否合理等。 7、農民人均純收入。對全部調查戶進行檢查。具體檢查兩部分:(1)帳實對應檢查:即對構成農民收入(或現金收入)的主要項目原始數據資料來源的準確性和真實性進行檢查。①檢查記帳數據是否為實際發生數;②檢查收入有無重復登記現象;③重點核實一次性大額收入(如一千元以上)和登記頻率過高的收入(如幾天或每天都有收入登記),檢查其合理性和可靠性;④農民家庭收入與計算人均收入的常住人口的對應檢查。(2)帳表對應檢查:即對原始帳頁數據與報表數據的對應檢查。 四、工作要求 統計督查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要求高、任務重的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統計督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兼顧,周密安排,確保取得實效。 一要充分認識統計督查的重要性。統計督查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統計基礎建設,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把統計督查工作提到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的高度來認識。 二要明確統計督查的責任。各鎮、園區、街道要切實加強對統計督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要做到統計督查的每項工作都有總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確保統計督查工作質量。 三要扎實搞好統計督查各項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要高標準做好統計督查各階段的工作,尤其要認真組織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對在自查自糾中敷衍了事、提供虛假資料的,在統計數據上繼續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阻撓或變相阻撓督查工作,欺騙、誤導督查人員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統計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四要注重在解決問題上多做工作。要以統計督查為契機,主動在統計基礎工作上多做工作。各鎮、園區、街道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積極主動去解決;尤其要切實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做到全市各項統計基礎建設有新的突破,統計隊伍建設不斷加強,統計工作環境明顯改善,統計法制觀念得到增強,統計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推動全市統計工作上一個新水平。 附:1、主要統計指標評估辦法 2、主要指標自查表式(略) 主要統計指標評估辦法 一、國內生產總值 1、財政總收入占GDP的比重。⑴報告期財政總收入占GDP的比重不低于上年水平;⑵財政收入增速不低于GDP增速;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省轄市不低于7%,縣(市、區)不低于5%。 2、收入占GDP的比重。居民總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村人口+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鎮人口)占GDP比重一般不低于40%(外商投資份額偏高的地區除外)。 3、投資、消費占GDP的比重。投資和消費是GDP支出法核算的主體,其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社會消費品零售額之和占GDP比重一般不低于65%。 4、本級GDP總量占上一級GDP總量的比重。這一比重應相對穩定,對年際內波動大的應重點監控。 5、人均GDP水平及位次。人均GDP也是間接評估把握GDP總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對人均GDP的評估控制一般采用相關人均指標水平比較及位次對比的方法。如人均財政收入、人均儲蓄存款、人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千瓦小時工業用電量創造的增加值、城市化水平指標比較,以及這些指標在上一級的位次比較,判斷GDP是否被高估或低估。 6、國內生產總值縮減指數是否按省局規定執行。 二、工業增加值 1、動態趨勢評估:即利用若干年的相關資料,根據動態變動趨勢,進行數據質量評估。如觀察若干年工業總產值的增長趨勢,可以分析本年度工業總產值等指標增長的合理性。 2、相關指標評估:即利用與評估指標口徑范圍、屬性大體相同的其他指標進行數據質量評估。如財務狀況表中的產品銷售收入應與產值的增長趨勢一致、產值的增長與主要產品產量增長趨勢相一致;人均產值、每萬千瓦時用電產出(產值)水平等。 3、比例趨勢評估:主要通過觀察總指標與分指標的比例關系,并結合外部經濟環境變動趨勢,分析數據關系的合理性。如月度之間各所有制分組占總計的比重應保持相對穩定;但隨著國有企業改制力度的不斷深化,國有工業比重呈下降的趨勢應認為是合理的經濟趨勢等。 三、農業增加值 1、采用農業增加值率來進行評估。省局規定要求各縣(市)農業增加值率在50%左右,一般最高不超過55%,同時觀察其年際間變化情況,看其波動是否過大。 2、采用增長速度來進行評估。 (1)評估農林牧漁業產值或增加值及分農、林、牧、漁業的季度、年度增長趨勢是否與各業的主要產品產量的增減趨勢相同,增幅相一致; (2)評估農林牧漁業產值或增加值及分農、林、牧、漁業的季度、年度增長幅度年際間的變化情況,分析其是否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3)用農林牧漁業產值或增加值及分農、林、牧、漁業的季度、年度增長幅度與周邊或條件相近縣(市)的增幅相比較; (4)將計算農林牧漁業產值或增加值的相關總量指標計算人均數,然后與住戶調查的相關指標的絕對量和增長幅度進行比較,分析是否基本相符。 3、運用部門相關資料進行驗證。如運用農村收益分配資料、住戶調查資料、固定資產資料、農業稅收資料來對增加值的分配項目進行分析、比較、驗證。 四、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1、按照《江蘇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質量評估方案》(蘇統貿字[2003]73號)執行,具體評估消費品零售額與下列指標之間的關系: (1)與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增加值、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稅收、以及財政支出(機關事業單位集團消費)的關系; (2)與本地區總人口的數量關系; (3)與城鄉居民收入和支出的關系; (4)與國際、國內旅游人數及旅游收入的關系; (5)與商品房銷售額、規模以上輕工業產品銷售收入的關系; (6)與金融機構工資性支出和商品銷售收入的關系; (7)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私貿易、餐飲業經營戶登記資料的關系; (8)與商品零售價格指數的關系; (9)季節性因素的評估; (10)各地零售額占全省比重的評估。 2、根據當地城鄉人口及其人均消費水平,從宏觀上測算本地區的消費品購買力,驗證本地區零售額數據質量的可靠程度。具體評估內容: (1)本地居民消費品購買力與本地消費品零售額是否同步增長; (2)本地居民消費品購買力占本地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是否基本穩定。 五、規模以上項目投資完成額 1、與建筑業的發展速度的關系; 2、與成品鋼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生產量及增長情況的關系; 3、與實際利用外資增長情況的關系; 4、與新批準登記注冊企業的注冊資金的關系; 5、與工業企業利稅增長情況的關系; 6、與審計部門的投資審計情況的關系; 7、與銀行貸款中中長期貸款的增長情況的關系; 8、與土地購置費的增長情況的關系; 9、與城鄉居民收入的關系; 10、與財政支出中基本建設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增長情況的關系; 11、各地的投資額占全省的比重的評估; 12、規模以上投資占全部投資的比重的評估; 13、國有及其他投資占全部投資的比重的評估; 14、對特殊因素影響的評估。 六、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1、核實家庭平均人口數與全面調查資料的銜接程度,分析與上年度的變化情況; 2、核實家庭就業面和上年度的變化情況; 3、核實就業人員的結構與上年的變化情況及與全面統計的銜接程度; 4、核實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與勞動統計的平均工資的銜接程度(包括各行業); 5、核實可支配收入的增長趨勢與全面統計的增長趨勢的銜接程度; 6、分析并量化計算可支配收入增長因素和影響度。 七、農民人均純收入 1、對家庭常住人口數量實行嚴格審查。通過對當期數據與上年同期數據結合當期變動情況的比較,以及對調查戶人口構成的實地考察分析,對家庭常住人口數據作出評估。 2、對存量指標數據與上年的對照檢查。對年末擁有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年末擁有的耐用消費品的數量、價值等,加強與上年末及當年增減數的對應檢查。 3、對計量單位和主要實物消費量的檢查。產量、出售量等是否折成公制單位,通過對相關帳頁指標的檢索,利用EXCEL電子表計算單產或單價判斷檢查。對主要實物消費量的檢查,采取與生產、購買情況、農戶收入水平、當地生產生活習慣對照的辦法檢查。通過計算人均數與往年對照檢查。 4、對稅費支出的檢查。注意稅費支出額的增減變化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沒有稅費支出戶的檢查。 5、對工資性收入的審查。對外出勞務收入,主要通過外出人數、外出從業時間與外出收入的對應進行控制;對當地企業的工資收入,主要通過與調查戶在當地企業從業人數,當地企業發展的總體情況和職工報酬水平進行對照檢查。重點審核轉移收入、外出勞務收入與勞動力從業情況是否對應,特別是加強對報酬收入較高勞動力的核查。 6、對糧食滾存數與實際調查數的差異進行審核。主要是分戶將糧食滾存數與實際調查數及相關指標對照檢查,搞清差異的具體原因。 7、農業生產結構及技術的應用情況。注意耕地面積單產、播種面積單產、復種指數的合理性。 8、年、定報相關數據的一致性檢查。主要是檢查年報數與前三季度現金收支數據的一致性。 9、收入與相關固定資產和經營費用支出對應關系審查。如果有的調查戶中家庭經營二、三產業收入較多,而相關固定資產或經營費用較少,甚至沒有固定資產和經營費用,必須進行深入、細致的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