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202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意見 近年來,房地產業為我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居住條件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近期國家出臺一系列有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房地產業的調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消費環境 (一)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可使用同戶直系親屬的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正常繳納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 50 萬元。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至 20%?;謴蛯杩钊松暾埖诙危ê┮陨献》抗e金貸款的辦理,在借款人還清原借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再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個人購買市區內普通商品住房的,購房者按 1%稅率負擔契稅,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按 2%稅率負擔契稅。對市區內成套二手房交易,如該二手房為普通住房,則按 1%稅率負擔契稅,非普通住房則按 2%稅率負擔契稅。 (三)加快發展二手房市場。個人將購買超過 2 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不負擔營業稅。個人轉讓自用 2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負擔個人所得稅。 (四)明確界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以一戶家庭中年滿18 周歲的個人擁有的住房套數為標準界定第二套住房。 (五)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支持住房消費。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斷提高開發管理水平,降低成本,順應市場需求,合理調整價格,支持群眾改善住房條件,促進交易活躍。 以上(一)至(四)項中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二手房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08年11月30前購買的商品住房和已交易的二手房不享受以上政策。 2008年11月30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和已交易的二手房,通過退房后再購的方式(包括配偶換名購買)改變購房合同時間的不享受以上政策。 二、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 (六)加大對房地產特別是在建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房地產業信貸有效投放,重點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開工建設,支持經營管理和企業信譽好的開發企業的發展。 (七)適當減輕開發企業稅費負擔。積極貫徹企業所得稅新稅制,房地產企業在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預征企業所得稅扣除期間費用。對因出讓方原因引起實際延期交付土地的,由土地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補充合同(協議),從簽訂補充合同(協議)時日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當放寬契稅繳納期限,對受讓土地的,可允許其在辦理土地證前繳清契稅。 (八)鼓勵開發企業做大做強。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走聯合開發之路,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在建項目與其他企業聯合建設的,從12月1日起已經實際開工建設的,可以緩繳50%市級規費,其余部分可延期至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時繳清全部規費。 三、進一步優化市場供需結構比例 (九)合理安排新增土地供應??茖W利用我市緊張的土地資源,最大化地實現土地價值,對擬掛牌出讓的土地在充分考慮同類地塊拆遷成本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出讓底價。大力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適當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縮短土地開發周期,避免出現土地閑置。 (十)合理安排新開工住宅建設量。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適度超前建設拆遷安置用房。引導開發企業根據市場情況控制開發節奏,同一項目可分批開發建設、分批申請銷售。 (十一)調整市場供應結構??刂拼媪糠枯^為集中地區的商品房土地供應。根據市場消費需求合理、適度調整中小戶型普通商品房比例。 (十二)積極消化存量商品住房。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計劃和實際情況,項目拆遷人可收購中小戶型為主的商品住房用于城市房屋拆遷安置。 四、進一步優化行政管理服務環境 (十三)進一步簡化房地產開發領域的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涉及房地產項目審批的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能,相互銜接,縮短審批時間,積極幫助協調解決房地產企業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進一步改善房地產投資開發環境。 (十四)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信息發布制度。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機制,健全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全面掌握全市住房總量、結構、居住條件、消費特征等信息。 (十五)加強對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的監管。嚴格監督開發企業執行商品住房價格“一價清”和“明碼標價”制度。加強“三線三管”價格管理,嚴肅查處開發(代理)企業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十六)完善房地產交易系統和市場風險應對機制。完善商品房和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建設,加快建立商品房預售和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體系。加強對房地產市場風險的研究和應對,制定房地產市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切實保護房地產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七)積極引導房地產新聞輿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客觀引導房地產投資和消費,堅定消費者、企業對宏觀經濟和房地產市場的信心,為我市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本意見從發文之日起生效。如上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有新政策出臺,市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可按新政策精神另行制訂實施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