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8]4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意見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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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農村公路是指經省交通主管部門認定的市道、鎮道和村道(含橋梁及其他相關設施)。農村公路是我市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為鞏固農村公路建設成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58號)和無錫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錫政辦發[2007]21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堅持建管并重的原則,做到有路必養,切實解決農村公路管養投入不足、長效管理難的問題,保障養護投入,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責任,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實際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正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不斷提高農村公路投入綜合使用效益,使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明確職責 根據《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籌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 1、市交通局是全市市道養護以及路政管理的實施主體,并負責鎮、村道的行業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行業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議計劃,配合市財政局籌集農村公路管養資金,按規定管理和統籌使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市公路管理處和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的管理養護工作,檢查養護質量,審批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實施計劃,組織協調市公路管理處和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做好農村公路管養及其設施保護工作。 2、市公路管理處具體承擔市道養護以及路政管理工作,對鎮道養護、村道管理養護進行技術指導,擬訂市道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組織市道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市道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3、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內鎮道養護、村道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具體承擔本轄區內鎮道、村道的養護工作,擬訂鎮道、村道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按照走社會化、市場化的要求,組織鎮、村道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鎮道、村道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做好鎮道、村道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4、村民委員會及沿線群眾、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農村公路的路產路權保護工作。 三、資金籌集 根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需要,按照“省補助、市配套、鎮補足”的原則,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管理養護資金由三部分組成: 1、省補助:市道1萬元/公里•年,鎮道40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 2、市配套:市道1萬元/公里•年,鎮道40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 3、鎮補足:鎮道不低于4000元/公里•年,村道不低于1000元/公里•年。 省、市資金主要用于市道、鎮道、村道的日常養護和管理。鎮道、村道的大中修、改善及突發性災害搶修經費由鎮(園區、街道)管養資金專戶滾存結余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自行解決。市道的大中修、改善及突發性災害搶修經費按年度計劃由市財政解決。 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應將鎮道、村道管養資金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鎮道、村道的日常養護資金應滿足公路技術狀況完好的需要,并轉入本鎮(園區、街道)農村公路管養資金專戶。 四、資金監督 市交通局和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要設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市財政局將市補資金撥付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按照管理養護計劃執行情況撥付資金。 市交通局要會同市財政局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申請、撥付、使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并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 五、工作考核 市交通局按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標準,每季度一次對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抽查,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對鎮道、村道每月進行一次自查。 市交通局要制訂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標準和考核辦法,對市公路管理處和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實行統一考核,全年組織考核兩次。考核合格后,全額撥付管理養護補助資金,考核不合格,扣除缺陷部分資金,整改合格后撥付,整改仍不合格的,所扣經費不予撥付。 六、組織領導 要切實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也要相應成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機構,切實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協調、指導、督查,落實責任,配足配強管養工作人員。 附:1、宜興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總體要求 2、宜興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線路里程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五日 宜興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總體要求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是指按照公路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為保持公路及其附屬設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而進行的日常養護、災害性損害預防和修復,以及為提高使用質量和服務水平而進行的大中修等作業及管理活動。日常養護是指農村公路的小修保養、保潔、綠化管護、附屬設施維護等。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要圍繞“通暢、潔凈、綠化、美化、安全”十字的要求,對路基、路面、橋涵、沿線設施、綠化五個部分進行管理養護。 1、養護的總體要求是: (1)路基堅實穩定,寬度達到相應的公路技術標準要求,市道路面寬度不小于7米,鎮道、村道路面寬度不小于3.5米,兩側路肩寬度不小于0.5米,路肩應硬化,兩側寬度不小于0.5米。采用3.5米寬單車道且路段較長時,應在適當距離內設置錯車道(匯車道),錯車道路基寬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長度不小于20米;路肩平整堅實、整潔,邊緣順直,與路面接茬平順;邊坡穩定,堅固平順;邊溝、排水溝無淤塞、排水暢通;擋土墻等防護設施完好無損。 (2)路面平整完好、清潔無雜物、橫坡適度、排水暢通、具有足夠的強度;及時修補瀝青路面的裂縫和坑槽,及時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縫和縱、橫接縫,保持接縫完好、表面平順。 (3)橋涵構造物維護完好,橋梁橋面鋪裝平整無裂縫,橋頭無跳車、排水暢通無堵塞、橋面清潔無雜物、欄桿扶手無缺損、伸縮裝置完好;涵洞完好無淤塞、排水暢通;加強對監控橋梁的管護力度,橋梁受損后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 (4)沿線設施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設施、公路標志、路面標線等應保持完整、齊全、規范,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農村公路應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禁止大型重載車輛通行,險橋險段應豎立限載、限速、禁示、急彎等安全標志。 (5)綠化保存率達90%以上,道路兩側要種植一行以上的喬木,樹木修剪規范、綠地整潔、補植及時。 2、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做到“十無” (1)無路面路邊及橋頭堆積; (2)無公路打谷曬場、焚燒秸稈; (3)無公路用地的亂墾亂種; (4)無損壞公路綠化; (5)無占道擺攤設點; (6)無違章建(構)筑物; (7)無擅自挖掘公路; (8)無未批準的道口搭接; (9)無未批準的非公路標志; (10)無未批準的豎桿、鋪管和穿越公路設施。 3、管護人員配備: 市道2公里/人,鎮道3-5公里/人,村道1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