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8]1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改制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明確安全監管職責,理順監管關系,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到位,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全市交通改制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屬地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全市交通改制企業(企業名單附后)的安全監管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鎮(園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相關鎮(園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監管,參與檢查督促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對負責人的安全履職考核;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督促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隱患治理措施;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按有關規定落實事故責任追究;督促落實統籌規劃,把安全生產納入長期發展規劃,保障職工的健康與安全。督促企業自覺接受所在地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管。 2、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管。 3、交通改制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自覺服從所在地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大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附:《宜興市交通改制企業名單》(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