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制度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施行對于提高政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法的能力將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為確保《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現就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定具體工作機構,落實專門人員,按照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計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集中力量,認真做好《條例》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各街道辦事處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行政職權的梳理結果必須在2月25日前完成,并送市政府法制辦審核,所有政府信息公開準備工作必須在3月底以前完成。4月份,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將就《條例》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推進工作不重視、拖延全市工作進度或因工作不到位產生不良后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負責人的責任,并在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機關效能考核中直接扣除相應的分數。
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
(一)職責分工。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按市政府本級、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分別編制。市政府本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詳見附件一)由市政府法制辦組織編制,市政府辦公室審核。市各部門及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各街道辦事處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詳見附件二),由各機關自行編制,市政府法制辦審核。
(二)編制內容。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由編制說明和目錄數據項兩部分組成。
1、編制說明。包括編制目的、入編范圍、數據項釋義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詳見附件三)。
2、目錄數據項及編寫要求。
目錄數據項由信息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文件編號、產生日期、發布機構、公開日期等組成,其中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文件編號為不可省略數據項。
(1)索引號編寫規則。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類別號、年度號、流水號四個部分構成。每個部分之間用“-”單字節字符隔開,總長度為16位字符。
索引號結構示例:
BCXX-XXXXX-XXXX-XXX
地區及部門編號 類別號 年度號 流水號
第一部分為地區及部門編號。它是由4位字符組成。前兩位為宜興在省內的統一編號,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BC表示(B表示無錫市,C表示宜興市)。后兩位為部門編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從“01”起依次編寫。市各部門和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的編號由市統一規定(詳見附件四)。
第二部分為類別號。類別號按信息分類的結構層次編寫,由5位字符組成。第一位為一級類目編號,用大寫漢語拼音字母A、B、C。。。。表示;第二、三位為二級類目編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從“01”起依次編寫;第四、五位為三級類目編號,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從“01”起依次編寫,未設置二級或三級目錄的,第二、三或第四、五位均為“00”。
第三部分為年度號,標識信息形成的年度。
第四部分為流水號。在最低一級類目下、同一信息形成年度內編制的小流水號,由三位字符組成,用阿拉伯數字從“001”開始依次編制。
(2)數據庫結構要求。各單位在編制自身信息公開目錄的基礎上,要同步考慮全市范圍內政府信息公開數據庫的建設。各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數據庫建設過程中要遵循數據庫結構統一的要求(詳見附件五),為建立全市范圍的政府信息公開數據庫奠定基礎。
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公開工作機構和監督方式及程序等內容。各單位根據提供的樣本格式(詳見附件六,其中劃下劃線項為需變更地方),依據各單位的基本情況填寫生成。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單位應當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以下六項內容:⑴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⑵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⑶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⑷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⑹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各單位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每年1月1日起至每年12月31日止。公布時間為每年的3月31日前。
五、關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的設置
各機關要在本單位的政府網站上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該專欄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見附件三);
(三)依申請公開(見附件七);
(四)政府信息公開動態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箱;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
(九)行政許可;
(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開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上述第(八)到(十一)項,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此外,市各部門、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還應根據工作實際,將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等內容,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予以公開。
六、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要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方式,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法和手段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市檔案館、圖書館要開辟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文本的集中查閱場所;各單位要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開欄和電子顯示屏等設施,方便公眾獲取信息。
七、加強對基層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將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公開,市各部門要加強對上述企事業單位信息(辦事)公開的指導、檢查與考核,督促其按規定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